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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消费者权益组织规:不喜欢圣诞礼物可退货

2013-12-31 09:48 来源:环球网 字号:       转发 打印

  圣诞节如果收到了不喜欢的礼物改如何处置?据澳大利亚媒体12月26日报道,澳大利亚消费者权利组织Choice表示,无论是你从远方的阿姨那儿收到了一个无用的圣诞礼物,还是你自己买了一个不想要的圣诞装饰,消费者都有同样的权利要求退货,商家在圣诞后期进行“不可退货”的销售规定是违法行为。

  据报道,在澳大利亚消费者法律的约束下,如果所购买的产品不符合描述,所有的消费者都有权利要求退款、换货或是修理。Choice的发言人汤姆·戈德弗莱(Tom Godfrey)称,不是说购买者就一定是退货人,只要你拿到这个商品且有发票,都可以要求商家进行退货。

  在节礼日(Boxing Day)大促之前,消费者应该提高警惕,不用被商家的"不可退货"标签欺骗。戈德弗莱称,即便是在一个商品在销售时被贴上二次销售或是因残次而进行销售的情况下,消费者仍然拥有要求退货、修补或是换货的权利。(实习编辑:姜开元 审核:谭利娅)

[责任编辑: 王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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