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新加坡6月25日电(记者陈济朋)新加坡贸工部部长林勋强24日晚公布新加坡监管当局对银行流动性监管的新思路和框架,包括对部分银行机构的新监管要求和对整个银行体系的流动性监管新规。
兼任新加坡金管局副主席的林勋强当晚在新加坡银行业协会晚宴上表示,金管局主要关注单个银行机构和整体金融体系的安全性和稳定性,而评判是否成功的标准是结果和风险管理。
林勋强说,对重要银行机构的监管方面,新加坡将以正式条文明确界定什么是“在国内市场具有重要性的银行”,按照根据个体情况区别对待的原则加强监管。比如,监管部门会要求“在国内零售市场具有一定重要性”的银行分支机构对其零售业务进行本地注册,使资本充足率比《巴塞尔协议III》标准高两个百分点的监管要求也适用于它们。
据悉,金管局判断一家银行分支机构是否“在国内市场具有重要性”时,依据市场份额和储蓄户口开户数量等具体的界定标准。
林勋强也阐述了新加坡金管局计划采取的银行流动性监管要求框架,主要目标是,保证银行拥有的优质流动性资产足以覆盖该机构30天内的现金净流出。这一动态流动性监管框架覆盖范围将包括银行的新元和外币负债。
林勋强说,早在国际标准制订之前,新加坡就已经有了对银行流行性的监管要求,金管局在2008年对这一框架进行调整,使流动性监管更能反映不同机构的风险水平。2013年,金管局宣布了相关指导原则,引导银行加强流行性风险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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