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人事革新处(相当于中国国家公务员局)28日表示,自29日起将施行“公务员惩戒令施行规则修订案”。据韩联社报道,按照新规则,公务员如果收受100万韩元(约合5600元人民币)以上的金钱或接受价值100万韩元以上的各种招待,将无条件地被处以“罢免”或“解任”等严重处分。
对韩国公务员来说,“罢免”和“解任”是最严厉的处分。被罢免的公务员,5年内不得重新任用为公务员,其公务员年金及退休金将减半。被解任的公务员,3年内不得重新任用为公务员,其公务员年金及退休金会被砍去25%。报道称,按具体受贿金额明文规定处分标准,这在韩国政府尚属首次。
韩国《京乡新闻》28日称,此前利用职权向管辖范围内的个人或企业索贿100万韩元及以上的公务员,顶多被处以“停职3个月”或“减薪1个月”,被指“违规成本太低,无法起到以儆效尤的作用”。报道引用政府人士的话称,新规则将不断得到完善,日后公务员如有“醉驾”“性暴力”等犯罪情节或被发现工作中出现怠慢,也将有可能被处以“罢免”等处分。(金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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