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市一中院判决,奇虎360公司不正当竞争成立,要求360立即停止不正当竞争行为,赔偿百度经济损失以及相关支出费用共计45万元,并在360首页连续15天刊载声明,以消除对百度声誉的影响。
去年3月,百度公司向市一中院提起360不正当竞争诉讼和侵犯商标的诉讼。诉讼称,360通过安全卫士beta版,在百度搜索时默认开启插入标签功能,未经百度允许强行对百度搜索结果进行标注,篡改百度搜索结果页面,混淆和误导了普通用户。当用户点击该搜索结果后会弹出360网盾提示页面,通过提示用户“我要安全上网”,向用户宣传并误导用户安装其浏览器,为其360浏览器导流,造成不正当竞争。百度同时诉讼称,奇虎360利用360浏览器捆绑其网址导航站,故意仿冒、混淆百度搜索结果,劫持百度流量,侵犯原告商标权并且不正当竞争。在市一中院做出一审判决后,360表示该判决事实认定不清,360公司将坚决上诉。
■另有纷争
这并非百度和360之间的唯一官司。去年8月16日,360宣布搜索业务上线,随后360与百度燃起战火。百度以360抓取复制自己网站内容,违背相关行业规则起诉360不正当竞争,索赔1亿元。今年2月,法院确认正式立案。另外,百度以名誉权纠纷,向周鸿祎个人索赔50万,360表示也将积极应诉。
据了解,去年12月,国家版权局就判定360公司360综合搜索违背国际通行的robots协议,恶意抓取百度知道、百科等内容结果,提供百度网页快照等行为构成侵权,并要求360整改。今年初,针对360利用安全卫士捆绑诱导用户使用360浏览器,并通过不兼容、难卸载等方式阻止网民安装其他安全软件等行为,国家工商总局约见了奇虎公司相关负责人,并对其利用“360安全卫士”在浏览器领域实施不正当竞争行为予以行政告诫。 (记者王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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