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中国台湾网  >  经贸  >  IT  > 正文

移动通信转售业务实行市场调节价 取消差别定价

2013-11-18 09:42 来源:经济日报 字号:       转发 打印

  工信部和发展改革委日前发布通告,对移动通信转售企业在试点期间经营的移动本地、长途、漫游通话、短信、彩信和数据等转售业务资费实行市场调节价,并对转售企业取消网内网外差别定价限制。

  通告称,获得移动通信转售业务试点批文的企业可以从基础电信企业购买移动通信服务,重新包装成自有品牌并销售给用户。为扶持转售企业发展,鼓励市场竞争,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转售企业在试点期间经营的转售业务资费实行市场调节价。转售企业要做好电信资费备案及网上公示等工作。

[责任编辑: 雍紫薇]

视 频
  1. 浙江惯偷钞票点烟被抓 称“穷得只剩钱”

    浙江惯偷钞票点烟被抓

      近日,浙江义乌一名男子在网上不断炫富,还用百元大钞点烟...

  2. 江宜桦重申彻查岛内油品市场

    江宜桦重申彻查岛内油品市场

    关注台湾食品油事件

股 市
台湾| 大陆
    台股17日开盘涨44点 为8538点
服务专区

投资流程办事指南往来手续联系我们Q&A

关于我们 | 本网动态 | 转载申请 | 投稿邮箱 | 联系我们 | 版权申明 | 法律顾问
京ICP证130248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391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7219号
中国台湾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