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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商机票捆绑租车券或违规 或将承担行政责任

2014-01-20 09:00 来源:广州日报 字号:       转发 打印

  步入春运,机票紧俏,个别代理商加价近一倍销售,中航协上周下发通知,要求任何销售代理企业均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加价销售。记者调查发现,部分代理商选择强制捆绑销售附加产品赚取更多利润,而捆绑销售的产品在使用上则是存在诸多限制。有律师指出,捆绑机票销售是一种不正当竞争行为,违法违规。

  进入春运,有消费者反映,部分热门航线热门时段的机票早早被抢购一空,一些代理商给出的报价比官网高出不少。例如,去哪儿网代理商“华运达”,将国航CA1623航班的经济舱报价提至2760元,超出原价95.7%。

  问题代理商被火线“下架”

  去哪儿网方面表示,这类加价行为是代理商利用系统漏洞投放了加价产品。公司已经将这些代理商下线,目前已24小时排查,一旦发现马上对代理商进行处理。

  上周,中航协方面指出,任何销售代理企业均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加价销售,中航协将严密监控热点航线航班的销售和价格状况,违法加价行为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罚。

  在这种情况下,为了卖个好价钱,不少代理商挖空心思“捆绑”销售附加产品。昨日记者上网查询发现,不少代理商仍提供经济舱机票,包括代理商“飞行网”、“中南航空”等都有经济舱机票出售,但前提是需要消费者购买套餐,包括机票+租车打包产品(机票和4张128元的租车代金券)价格则提至2339元和2389元,均不可签转,而南航官方经济舱全价约为1890元。

  代金券的使用上也有诸多限制,如每次服务最多使用一张、不支持高速费、停车费、夜间服务费等,不可与其他优惠券同时使用。

  律师:违反多项法律法规

  昨日,业内资深律师赵占领对记者表示,这种行为涉嫌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多项法律法规。机票和租车券作为两种独立的产品服务,代理商将其捆绑在一起销售,是一种不正当竞争的行为。如果捆绑销售价格超过产品应有的价值,那么也违反了相关监管部门关于加价销售的条例。

  据2013年10月民航局、国家发改委下发的通知,政府指导价航线应遵守政府指导价规定。分析称,物价监管部门应对价格违法行为进行查处,代理商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记者索冬冬

[责任编辑: 林天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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