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气大涨的气垫粉饼、“爆款”运动鞋……在微信”朋友圈”的售价不抵专柜价的一半,这些东西究竟是真是假?被满屏的手工制作戚风蛋糕和卤凤爪馋得流口水,殊不知这些“朋友圈”美食都“栽”在了不合格的细菌指标上……当五花八门的商品扑面而来,基于情感社交的“朋友圈”,变成了乱象横生的“生意圈”。
眼下,微信“朋友圈”营销方式,在给消费者购物带来诸多便利的同时,也带来了维权难题。省消保委第二季度投诉统计显示,微信“朋友圈”购物投诉增速明显。
最近,省消保委联合温州市消保委、温州市市场监管局,向近5000名消费者发放调查问卷,并以消费者的身份亲身体验微信“朋友圈”购物全过程,开展了实地消费调查。
消费体验
“爆款”运动鞋、气垫粉饼、减肥药
“朋友圈”售假情况令人担忧
3月起,省消保委以普通的消费者身份,陆续体验了“朋友圈”购物的全过程。在昨天的“微信朋友圈消费评价活动结果”新闻发布会上,消保委工作人员现场展示了一批通过“朋友圈”售卖,并被卖家称为“保证正品”、“支持专柜验货”的仿冒品。
通过“专柜验货”、“正品”等关键词,体验者搜到了一个名为“NEW B正品代购”的微信商家。一番讨价还价后,卖家同意以320元成交了一双当下人气高涨的New Balance运动鞋。其间体验者还经历被延期送货等重重困难。等收到这双运动鞋送至商场专柜进行验货,通过真假现场对比,体验者发现,正品鞋子有特殊设计,整张鞋垫厚薄不一,前后脚掌处较厚,中间较薄,而这双来自“朋友圈”的运动鞋鞋垫前后厚薄均匀无变化。
同样,两款兰芝气垫BB霜摆在一起,不同之处还是显而易见的。通过类似的方式,体验者用180元在微信“朋友圈”购买了一款气垫BB霜,价格比专柜价便宜了100多元。消保委相关人士表示,首先在外观上,真假两款化妆品盒子的标号就存在色差。“打开仔细看,专柜正品BB霜的粉扑颜色偏白,手感柔软,logo字迹清晰,粉饼的海绵细密,有香味。”而从“朋友圈”选购的同款产品,粉扑颜色偏黄,手感偏硬,无弹性,粉饼的海绵也显得颗粒粗大,香味不明显。
值得一提的是,被国家明令禁止销售的减肥药“yanhee”,在“朋友圈”上被火眼金睛的体验者发现。通过一名为“AA.yanhee文艺”的微信卖家,体验者发现这款含有西布曲明、呋赛敏、马来酸氯苯那敏等国家命令禁止销售的强利尿剂成分减肥药,竟然堂而皇之通过微信“朋友圈”,进入终端消费市场。
菌落总数超标130倍
“朋友圈”美食近6成不合格
除此之外,省消保委联合温州市消保委、温州市市场监管局对温州当地的一些人气微信(微博)食品开展比较试验,随机抽取熟肉制品、蛋糕、糕点等44个批次进行食品卫生指标检测。
据悉,在此次抽检的10家微信(微博)美食中,除了“摩登披萨”的各检测项目均合格外,其他9家微信(微博)美食商家的产品或多或少都“栽”在了细菌指标上,不合格项目包括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霉菌、致病菌(金黄色葡萄球菌)。检测结果显示,不符合国家标准25批次,不符合率高达56.8%。
其中,来自“老味道1963”的猪蹄、排骨、凤爪、鸡肫检测结果显示菌落总数超标,“呗家卤味”的卤猪蹄、猪尾巴、猪油渣、鸡尖分别出现致病菌、大肠菌群、菌落总数不合格等情况。
而那些小资情调十足的蛋糕烘焙美食,也同样令人堪忧。“紫竹悠兰高级烘焙”抽检的4个批次产品中有3个批次不合格,“若凡000的蛋糕”抽检3个批次产品和“Mars-7手制甜点”抽检的两款自制蛋糕均不合格,从“Summerway夏末”抽检的5个批次的产品均不合格,“Che sucre Tang唐唐”抽检的3个批次产品有1个批次不合格。
消保委相关工作人员表示,“若凡000的蛋糕”家一款名为“芒果芝慕”(6寸)蛋糕菌落总数超出国家规定标准130倍,大肠菌群超标12倍。“紫竹悠兰高级烘焙”的一款名为“致命榴莲”(6寸)蛋糕菌落总数超出国家规定标准100倍,大肠菌群超标8倍。这些在以往同类食品的监测中也是十分少有的情况。
此外,相关检查人员还实地走访了“朋友圈”美食的加工场所。10家被检商家中有7家没有取得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等相关证件,大部分是家庭式作坊,生产区与其他功能区没有隔离,食材堆放随意凌乱,连最基本的卫生要求都达不到。
消费提醒
社交营销暗藏风险,消费维权需擦亮眼睛
通过开展微信“朋友圈”购物现状消费调查,省消保委收到了近5000份问卷,调查内容涉及“朋友圈”购物人群、购物满意度、购物心理、支付安全、纠纷处理、维权方式以及对新消法七天无理由退货的认知度等情况。
其中,在对“朋友圈”购物消费满意度的调查中,表示不满意的占46%,主要原因:认为支付方式不安全的达到了58%,认为商品和店家描述严重不符的超过32%,认为商品价格不便宜反而更贵的达到了21%,在消费中碰到“商品存在质量问题”的接近21%,“售后不予退换货”的占比21%。
只需注册账号、邀请朋友,再发布商品图片,即刻在微信上做起生意,可以说是“低门槛”、“零成本”。省消保委相关人士提醒,因为无实体店,也不通过第三方网络交易平台,这类微信“朋友圈”店家真实信息不全,收款后是否发货、货品质量以及售后服务均无法保证。“消费者一旦遭遇类似纠纷,维权就成了难题。”
对于“朋友圈”美食乱象,省消保委已对这些商家进行集体约谈,对于自身存在的问题,商家们表示愿意积极改进。目前,温州市市场监管局拟出台《温州市微信(微博)美食监督管理办法》,以期有效规范“朋友圈”美食。
这里提醒一下消费者:微信是基于朋友社交的网络工具,如果仅仅是在微信上转发照片,很难界定这是一种涉嫌侵犯名品的知识产权的非法经营行为,因此消费者在权益受损时也很难通过正当渠道维护。“在购买商品尤其是奢侈品时,要警惕微信商品交易,切莫被蒙蔽双眼。”
[责任编辑: 林天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