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十一”将至,电商狂欢的背后却也暗藏隐忧,例如快递业在这几天将承受巨大压力。其中暴露出如货物迟迟不到、货品错误或者货物丢失等问题,也使得电商立法变得尤为重要。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获悉,10月底,全国人大财经委调研室副主任、全国人大电子商务法起草工作小组副组长施禹之与国家邮政局政策法规司人士共赴上海开展电子商务法立法调研。
记者注意到,此次调研专门听取了邮政管理部门、快递企业以及有关专家对电子商务与快递行业协同发展的意见和建议,广泛了解立法需求。
施禹之表示,下一步在电子商务立法中要厘清电子商务与快递的关系,明确责、权、利,以便更好地发挥快递支撑电子商务发展的关键作用,促进协同发展。
快递企业运营受挑战/
据此前《电子商务法》起草组划定的立法“时间表”,自2013年12月底起草组成立至2014年12月,进行专题调研和课题研究并完成研究报告,形成立法大纲;2015年1月~2016年6月开展并完成法律草案起草。
由此可见,此次调研在计划时间之内,在指定时间内完成法律草案起草可期。据施禹之透露,近期全国人大财经委将请电子商务立法起草成员单位报送立法大纲和条文建议,国家邮政局也将积极参与。
在此次的调研中,有关负责人除了召开座谈会听取邮政管理部门、快递企业以及有关专家对电子商务与快递行业协同发展的意见和建议外,还实地考察了上海申通杨浦分公司和中通快递企业总部。广泛了解立法需求,就影响和制约快递业支撑电子商务发展的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
在调研中,快递企业对于立法的需求也非常迫切。“快递是电子商务产业链的重要组成部分,电子商务交易离不开快递的支撑,应当在电子商务法中明确快递与电子商务的关系,通过立法引领和规范电子商务和快递业协同发展,更好地发挥快递支撑电子商务发展的关键作用。”有快递企业如上表示。
快递企业表示,每年的销售旺季大多集中在几天时间,对快递企业运营能力挑战巨大。
企业的担心不无道理,据国家邮政局预计,今年“双十一”期间全行业处理的邮件(快件)业务量将超5.1亿件,比去年同期增长47.7%;预计最高日处理量可能突破9000万件,比去年增长38.5%,是今年以来日常处理量 (3309万件/天)的2.72倍。
此外,在谈及有关消费者的快递服务选择权上,快递企业建议在电子商务法中明确电子商务主体选择快递服务和消费者选择快递服务之间的关系。
明确电商与快递的关系/
[责任编辑: 林天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