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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发改委:虚构降价等十种情况属价格欺诈

2014-11-10 10:10 来源:羊城晚报 字号:       转发 打印

  “双11”临近,为规范电商行业价格行为,提升电商行业经营者诚信守法经营意识,构建电商行业诚信守法经营环境,昨日,广东省发改委召开电商行业价格诚信守法经营提醒告诫会。省内知名电商企业和相关服务经营商共19个单位参加了会议。

  针对近年来电商行业投诉举报较为集中的突出价格违法问题,执法人员结合案例详细解读了价格欺诈行为的常见表现形式:一是虚构原价,虚构降价原因,虚假优惠折价;二是降价销售所标示的折扣幅度与实际不符;三是同一交易场所同时使用两种标价签或者价目表,以低价格招徕顾客并以高价进行结算;四是标示的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质地、计价单位、价格等内容与实际不符;五是使用欺骗性或者误导性的语言、文字、图片、计量单位等标价,诱导他人与其交易;六是标示的市场最低价、出厂价、批发价、特价、极品价等价格表示无依据或者无从比较;七是有价格承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八是采取价外馈赠方式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时,不如实标示馈赠物品的品名、数量或者馈赠物品为假劣商品的;九是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带有价格附加条件时,不标示或者含糊标示附加条件的;十是谎称销售价格低于其他经营者,诱骗消费者与其进行交易。特别强调,经营者在开展促销活动中,价格标示必须真实明确,不得使用任何误导性或欺骗性的标价方式和价格手段诱导消费。

  省发改委价监局有关负责人要求,“双11”临近,各企业要加强自查自纠,做好价格促销规则、价格名称和商品价格数据的合规审核工作。全省价格执法机关将密切关注市场价格动态,强化对电商价格行为的监管力度,同时全省12358价格投诉举报电话24小时保持畅通,及时受理群众价格投诉举报,一旦发现违反价格法律法规的行为,将依法查处并公开曝光。

[责任编辑: 林天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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