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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工”该寿终正寝了

2013-06-17 15:22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字号:       转发 打印

  那些被编入另册的临时工,怎么看怎么像壁虎尾巴,在遇到问责危险时,被拿来转移视线、化解风险、逃脱罪责。此番广东叫停“合同工”、“临时工”等无执法资格人员上岗执法,既是依法行政的必然要求,也为滥用执法权的机构和个人套上了紧箍咒,值得期待

  “合同工”、“临时工”执法现象今后有望在广东杜绝。《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试行)》6月1日起施行,要求依法确定行政执法资格,落实行政执法主体合法性审查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加强行政执法队伍管理,杜绝合同工、临时工等无执法资格人员上岗执法。

  就在近日,就有一个“临时工”摊上了大事。6月3日,有网友爆料称,陕西省延安市街头几名城管“暴力执法”,并上传了有关的视频。视频显示,5月31日,延安市多名城管队员在执法过程中与商户发生冲突,一名城管双脚跳起猛踩一名男子头部,导致其重伤住院。6月4日,延安城管围殴商户事件处理结果公布,称跳踩商户头城管为临时工。一出事,就是“临时工”顶替,哪里有危险,哪里就有“临时工”,与所在单位无关,与领导无关。此前,有人很精妙地把“临时工”比做“壁虎的尾巴”。壁虎遇袭时,常常自断其尾保全性命。那些被编入另册的临时工,怎么看怎么像壁虎尾巴,在遇到问责危险时,被拿来转移视线、化解风险、逃脱罪责。此番广东叫停“合同工”、“临时工”等无执法资格人员上岗执法,既是依法行政的必然要求,也为滥用执法权的机构和个人套上了紧箍咒,值得期待。

  过去发生过无数类似事件,出事后推脱到“临时工”身上,似乎成了相关部门遮丑的万能膏药。公权部门失责“临时工”背黑锅,临时工俨然成为“顶缸专业户”,折射出公权力对私权利的漠视。事实上,以“临时工”做替罪羔羊,不仅是对“临时工”的侮辱,也辱没了公权力的公信力。本来人数不多的机构,因为副职领导占据多数,普通办事人员的编制便受到限制,正常工作难以开展的情况下,“临时工”便成了必需。笔者以为,要想根本上破除“临时工”乱象,仅仅从上岗执法上进行规范还不够,关键还在于精简机构和人员,减少财政供养人口,减少管理层次,压缩政府规模,实现以减人促减事、以减事促减人的良性循环。

  英国著名学者帕金森通过长期调查研究,写出一本名为《官场病》的书,该书深刻地揭示了行政权力扩张引发人浮于事、效率低下的“官场传染病”。帕金森对于机构人员膨胀的原因及后果作了非常精彩的阐述,一个不称职的官员,可能有三条出路:一是申请退职,把位子让给能干的人;二是让一位能干的人来协助自己工作;三是聘用两个水平比自己更低的人当助手。这第一条路是万万走不得的,因为那样会丧失许多权利;第二条路也不能走,因为那个能干的人会成为自己的对手;看来只有第三条路可以走了。于是,两个平庸的助手分担了他的工作,减轻了他的负担。由此得出结论:在行政管理中,行政机构会像金字塔一样不断增多,行政人员会不断膨胀,每个人都很忙,但组织效率越来越低下。这条定律又被称为“金字塔上升”现象。一个政府的存在,无论它有多么崇高或深远的理由,作为一个公共机构最基本最起码的功能其实是非常简单明确的,这就是“组织和执行公共产品的供给”,提供公共服务,而不是因人设岗,在编人员呆在衙门里作威作福,让“临时工”冲锋陷阵。

  现代法治确立了“西敏寺体系”,一个部门里头只要出现了贪污、政策失当和行政失误,不管它的负责人事先知情与否,他都要负起责任。真正厘清公权部门的权责界限,必须实施严厉的问责制。譬如,部门一把手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罚,如果这一点能明确,相信“临时工”的数量会大幅减少,其犯错的几率会大大降低。如此,才能真正约束公权力,才能规范行政行为,处理好公务人员应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的问题。

[责任编辑: 王君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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