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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该为网上听歌买单做准备?

2013-06-21 09:54 来源:中国财经报 字号:       转发 打印

  编者按

  10多年来,互联网的发展带走大批唱片消费者,人们聆听音乐的方式以及获取资源的渠道均发生着不同程度的改变。关于数字音乐版权与下载收费等话题的探讨从未间断过。随着国内网站付费视频行业日渐走上产业化、规范化之路,同样受到互联网冲击的音乐行业也一直在寻求新的出口。

  近日,国内互联网音乐“免费午餐”是否终结再次引发关注。6月初,虾米网音乐网负责人对外透露,从6月5日开始,国内知名音乐网站将试行全面收费,包括虾米音乐网、百度音乐、QQ音乐、酷狗音乐、多米音乐、酷我音乐等知名音乐网站,过渡期2个月。据记者了解,此次收费仅限于高质量音频,在线试听和低质量音频依然免费。

  收钱之前 规则有没有厘清

  此消息公布后,一石激起千层浪,各方反应不一。习惯了“免费音乐午餐”的中国用户随时可能弃网站而去,网友们会为“听歌”买单吗?

  对于付费下载音乐,多数消费者表示“难以接受”。上班族王先生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如果网络音乐真的要全面向网民收费,我们一定要反对和抵制,音乐收费可能没有错,但找错对象了,我们上网都是交费的,音乐要收费,请找中国电信,我们上网费都交给中国电信了。”

  另一位经常在网上听歌的刘女士则表示,音乐收费非常正常。“让真正做音乐的音乐人有保障才会有好音乐出来,省的那些下流的网络音乐漫天飞舞。不明白那些抵制音乐收费的人都是怎么想的,你让音乐人和歌手拿什么吃饭,卖唱片,你买了吗?”

  采访中记者发现,约有7成以上的受访者表示,他们不能接受或不想付费下载音乐,但也有少数人对下载音乐收费持无所谓的态度。

  对于网络音乐收费,评论员邓海建则发出质疑,音乐下载在收钱之前,规则有没有厘清?正规的音乐网站,如何桥接好唱片公司与终端用户之间的权责关系。下载收费能否拯救“已死”的中国唱片工业?音乐的生命、唱片业的勃兴,收费不是万能灵丹。下载收费的依据,在于版权保护,如果没有配套的跟进举措,收费对版权保护大局有多大裨益?

  收费格局已定 传统盈利模式面临考验

  国内音乐产业的正版化和规范化无疑将成为下一步发展的必然趋势,音乐下载收费格局已定。如何在保证音乐产业收入的同时,不至于打击网民通过互联网聆听音乐的积极性,这无疑考验着当事者的智慧和管理艺术。

  记者了解,目前单曲收费是音乐版权体系较为成熟的欧美国家已经普及的方式,通俗地说,就是下载一首歌,交一首歌的钱。这也在被视为典范的美国苹果公司数字音乐商店,通常每首歌曲收费0.99美元,截至2012年底,已有140亿次下载量,创造了上百亿美元的产业价值。然而,单曲收费的模式并不被业内看好。恒大音乐公司总经理宋柯认为,国内的信用支付体系不健全,因此这种“买一首,听一首”的模式难以得到大规模推广。他不建议照搬美国模式。

  第二种模式就是包月收费。这是目前在QQ音乐、豆瓣音乐、酷我音乐等网站已经通行的一种模式,这种模式比单曲收费更受网民待见。然而,由于无法计算指定作品的收益数字,因此在解决唱片公司、词曲作者等各版权相关方的利益分配机制方面存在瓶颈。

  此外,还有增值服务收费的模式。该模式一般不会直接向用户征收音乐作品下载费用,而是以音乐为载体,附加高质量的周边服务,如游戏、周边产品开发等,通过差异化的增值服务来吸引用户主动消费,增加音乐作品的附加值。

  参考借鉴 其他产业和海外企业模式

  高达4亿的中国数字音乐用户必须为音乐的下载乃至试听买单,渠道商和版权商只有通过合理的分成比例,才能从商业模式上解决困扰各自的难题。就在PC端音乐市场艰难地启动收费的引擎跛足向前时,无线音乐市场却是另一番景象。无论是老牌大哥的中国移动,还是联通及电信,歌曲下载从一开始就都是要收费的。

  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的统计数字显示,截至去年年底,我国约有网络音乐用户3.86亿,无线音乐用户规模则高达7亿,网络音乐市场规模接近28亿元。

  近期,中国移动打出了“我是特级会员,我用咪咕音乐”的口号,显而易见,直奔无线音乐市场而来。1元下载33万首的超低价格,让挣扎在高额付费音乐泥沼的用户们看到了一丝曙光。

  中国移动无线音乐基地业务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中国移动于2006年5月在四川成都建成了全国第一个产品创新基地——中国移动无线音乐基地,专注于数字音乐产品的开发,构建了高能力的手机及互联网用户平台,通过打造“咪咕音乐”手机音乐播放器、车载播放器等多元的客户服务端,使音乐产业迅速焕发新的活力并创造了单张专辑下载最高销量2600次的销售奇迹,该销量是传统唱片行业白金级唱片5万张销量的数百倍。

  对于版权问题,该负责人称,基地拥有中国最大的正版音乐版权库,截至目前,累计音乐下载量70多亿次,拥有包括索尼、华纳等全球知名音乐内容合作伙伴1000多家,引入正版歌曲170万首,首发新歌覆盖率98%。

  数字音乐的主流方向是不可逆转的,这是所有唱片公司、音乐人和互联网运营商的共识,中国正处音乐产业形态的发展初期中,受到互联网冲击的音乐行业要想在支付途径上寻找到一个良好的方式或许并不困难,不妨可以借鉴其他产业和海外企业的模式。问题的关键在于,网络音乐的运营商们,是否能在音乐版权化的推进过程中表现出足够的诚意,找到适合我国消费者口味的收费模式远比马上收费更加重要。  胡兆燕

[责任编辑: 王君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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