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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视点:3年骗税案值12.8亿 监管漏洞如何堵?

2013-06-30 10:45 来源:新华网 字号:       转发 打印

  在公安部挂牌督办下,深圳警方近日破获了一起骗取进出口退税特大案件,涉案金额达12.8亿元,涉案税款达1.8亿元,刑事拘留23人。

  出口退税申请要经过税务、工商、海关、外汇管理局、银行等多部门层层把关,那么,骗税团伙3年来何以避开重重监管?

  虚开发票7787份 骗取税款1.8亿元

  在深圳文锦渡口岸的海关大楼,出租的楼层中“藏着”不少货运代理公司。他们的主要业务就是帮助一些有货物出口需求的公司办理运输、报关等出关手续,并从中赚取中介费。

  被深圳警方逮捕的刘林峰便是其中一员。据他交待,由于一些小企业不具备申请出口退税条件,货代中介便利用这个“可乘之机”在帮小企业报关时,便把这些货物的真实信息,层层转卖给专门从事骗税的核心团队。

  “一个信息会经过三四次转卖,每转卖一次可收1000多块好处费。”作为货运公司总代理的刘林峰进行汇总后再转卖给“核心团队”,从中提成3.5%。

  犯罪嫌疑人刘继华就是整个骗税团伙的核心头目。在获取刘林峰等中介传来的货物信息后,他便会指使其控制的生产企业、外贸公司、地下钱庄进行“配货配票”,从而使得真实的交易信息匹配到其掌控的相应公司名下。

  据刘继华交代,一方面由生产企业负责做购销合同、做账做册、虚开增值税发票,另一方面由外贸公司负责做外贸合同,并通过“地下钱庄”完成境外资金入境、取得“外汇核销单”。最后,再由专业报税人员拿着增值税发票抵扣联、外汇核销单、海关报关单等资料前去退税部门申请退税,“我们会按1美元1角3分钱的比例付钱给生产企业,以总额1%的比例给地下钱庄。”

  负责此次案件侦破的深圳经济侦查局第六大队副队长黄炜说,从2008年到2011年底,以刘继华为首的犯罪团伙共控制了17家生产企业和8家外贸公司,虚开发票遍布福建、江苏、甘肃、江西等多个省份。经查,该案虚开增值税发票7787份,票面金额高达12.8亿余元人民币,骗取国家税款1.8亿余元人民币。

  “这些骗税团伙以地域、血缘为纽带,通过分片包干,化解骗税各个复杂环节,已经形成层级分明、分工明确、流水线作业的成熟骗税链条。”黄炜说。

  作案“天衣无缝”还是监管有漏不查?

  以刘继华为首的骗税团伙正是通过“移花接木”实现了“配货、配票、配资金流”三大环节成功对接从而骗取巨额进出口退税。然而,记者调查发现,看似“天衣无缝”的作案手段,其背后是监管漏洞的鲜人问津。

  “配货”是整个骗税链的下游。“之所以能够成功配货,关键在于货代公司掌握了真实的货物信息。”负责案件调查的深圳经侦局第六大队副队长李超晔说,正是有了货代公司参与,才有了骗税团伙做虚假购销合同和外贸合同的基础,“可以说,货代公司就是整个骗税链的毒瘤,表面看他们卖的是信息,其实卖的‘配货权’。”

  颇为讽刺的是,视为“毒瘤”的货代中介在“海关大楼”可谓“遍地开花”。据办案民警称,深圳目前有2万家货代公司,从事货代的人数也上万名,且大多是皮包公司,“通常一个办公室4张桌子,一个桌子就是一个公司。”

  一般而言,“货票合一”才能证实交易的真实性。以服装业为例,从原材料到服装成品,需经过纱线、印染、织布、加工生产等多个环节,每个环节产生相应的税种。当骗税团伙申请退税时,必须提供一整套的增值税发票抵扣联。作为最后一个把关人,退税部门会通过国税局的函调系统,要求涉事企业所在税务部门对发票真伪进行核查。

  “侦查发现,骗税团伙通常只提供了原材料纱线发票,其他生产环节的进项发票根本没有,也没有水电费、运费的产生,也没有购进纽扣等包装物,最后100万元的纱线进项发票,直接就变成了110万元的服装发票。”李超晔说,事实上,一些小作坊企业动辄开具上百万纱线票,其生产能力和销售能力严重不符,“甚至部分商品的报关出口日期早于企业生产成品出库日期。”

  据李超晔介绍,每开具一类进项发票都需要支付相应税点,而服装的出口退税率为17%,如果配齐所有的发票联,他们将无利可图。“除去其他成本开支,将近营利5%-6%。”

  “外汇核销”环节可视为交易行为的完结。据警方介绍,骗税团伙要求其控制的境外地下钱庄,以“虚假外商”身份汇入境外资金到相应外贸公司的银行账户,完成“资金流”的匹配。外贸公司收汇后,拿着银行开具的相关材料便可从外汇管理部门取得“出口收汇核销单”。

  事实上,《出口收汇核销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对“出口收汇核销单”的申请有着严格的管理规定。办案人员表示,“对于骗税团伙如此频繁、大量申请外汇核销单,造假痕迹如此明显,有关部门难道没有注意到?”

  铲除骗税土壤 堵住利益输送

  “真实货物信息流出的原因是因为这个行业缺乏监管。”黄炜说,甚至一些报关行也在参与信息的买卖。

  刘林峰说,他之所以从事货代公司买卖货物信息,“正是因为自己的老乡都在干这个事,他们干了20多年也没出什么事,也没觉得是违法,所以我才下水趟这个生意。”

  “可以说,货代中介是整个骗税行为发生的基础,只有加大货代中介的监管,才能铲除骗税土壤。”有着10多年办案经验的民警林华栋建议,工商、市场监管等部门应该加大对这类中介的资质审查,规范其经营行为。

  业内人士指出,以刘继华为首的犯罪团伙作案时间之长,骗税金额之大的土壤,在于地方政府对此类行为的“容忍”。中山大学财税系主任林江教授分析说,“这些骗税行为并不高明,交易如此频繁,税务、海关只要稍微实地走一趟就知道真伪,但3年不被捅破,这里是否有利益输送、涉嫌腐败值得注意。”(记者周强)

[责任编辑: 郜利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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