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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拟代理发行地方债474亿元

2013-07-20 14:22 来源:广州日报 字号:       转发 打印

  昨日,财政部公布了今年第3次地方政府债券代理发行计划。根据计划,从下周五开始,财政部将代理发行广西等6省(区、市)政府债券共474亿元。

  根据昨日的公告,财政部将在下周五招标代理发行广西、青海、厦门、西藏、湖南、黑龙江6省(区、市)的政府债券,该批债券的期限为3年,总量共计236亿元。除此之外,财政部还将在8月2日代理发行此6省(区、市)的政府债券,期限为5年,总量为238亿元。

  据了解,目前国内地方政府的债券主要由财政部来代理发行,而上海、浙江、广东、深圳、江苏、山东这6个试点省(市)可自行发债。(记者周宇宁)

[责任编辑: 王珩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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