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袁京)今年起,北京地区各高校享受低保家庭的高校毕业生,可享受每人1000元的一次性求职补贴。虚报冒领者的不良记录将记入学籍档案。
市人力社保局昨天公布,从2013年起,北京地区各普通高等学校、各研究生培养单位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毕业生毕业年度内可获一次性求职补贴。
补贴主要面向在毕业年度内(即取得毕业证书年度的1月1日至12月31日)有就业意愿并积极求职的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北京地区各普通高等学校、各研究生培养单位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标准为每人1000元。
各高校将对提出申请的高校毕业生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拟申请求职补贴高校毕业生的名单要在校园内公示,公示期为7天。市财政局将补贴资金直接支付到高校毕业生的个人账户。
从2014年开始,原则上各高校要在每年3月底前完成集中公示和报批工作。未能在集中办理期限内申领的毕业生,在毕业年度内仍可向所在高校申请办理有关手续,由市财政局于当年年底前一次性集中拨付。
市人力社保局介绍,对于2013届毕业生的求职补贴发放工作,各高校原则上要在8月20日前完成集中公示和报批工作。未能在集中办理期限内申报的,在年底前仍可申请办理。
考虑到部分毕业生已离校,2013届高校毕业生可采取邮寄方式向所在高校提交申请,所提供的银行账户为在北京地区各银行网点(不限中国工商银行网点)以本人姓名开立的账户。
据介绍,为防止有人虚报,各高校将设立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对经查实虚报冒领求职补贴的高校毕业生,责令其退回补贴资金,并将不良记录记入本人学籍档案。凡出具虚假证明,骗取、套取补贴资金的,对有关责任人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市人力社保局举报电话为63167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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