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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报销不封顶不妨推而广之

2014-01-06 11:05 来源:京华时报 字号:       转发 打印

  新年伊始,北京市就向市民送出了一个“大礼包”:《北京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试行办法》,规定最高报销比例可达到60%,并且上不封顶。这是北京市各项医保制度中首个实现报销上不封顶的险种,预计将惠及北京全市约414万人。

  北京市推出的这项医保新政,在全国范围内也是首创。我国目前建立的职工医保、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在医疗费用报销上大都设置了封顶线,虽然各地的标准有所不同,但居民享受的医保普遍只能提供常见病的医疗费用,而居民一旦染上大病,其高昂的医疗费用还得自行解决,这直接导致了很多居民家庭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甚至出现了放弃治疗终结生命的悲剧。

  医保设置封顶线,其出发点是担心过多的大病报销让医保承担不起。但实际上,过度治疗的责任很大程度上也与医院脱不了关系,况且一个身体健康的人并不会因为有了上不封顶的医保制度而把自己搞成大病患者。很显然,大病治疗费用报销上不封顶,才能让真正需要医疗保障的居民得到及时而有效的治疗,也才能体现出医保的价值。

  目前,我国京津沪粤苏浙等省市的人均GDP已超过或者逼近1万美元大关,其他省份的人均GDP也在近几年有大幅提高,但居民收入的提高却与此有较大差距。消弭国家财政收入与民众收入之间的鸿沟,固然需要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但政府在民生利益上承担更多功能也是一条切实的途径。在这方面其实已经有过成功的经验,陕西神木县推出的覆盖全民的全报销制度执行至今,就收到了很好的效果,当地政府的财政资金并未因此而出现紧张状况。

  北京市新推的大病费用报销上不封顶政策,只不过是在原有的财政资助基础上增加一定比例,而目前我国各级政府的财政力量是完全能够承担起的。因此,北京市送给市民的这个“大礼包”应该向全国推广,让国内所有的老百姓都能分享到经济增长的成果。

  摘编自《广州日报》1月5日文/周俊生

[责任编辑: 杨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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