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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洪其:“中国式高速路困境”

2014-01-17 08:54 来源:羊城晚报 字号:       转发 打印

  今日论衡

  之公民问政

  连日来,今年除夕高速路是否免费成为舆论高度关切的公共议题。交通运输部14日作出正面回应,高速免费从大年初一零时开始,除夕不实行免费。此前媒体报道,黑龙江省拟从除夕中午启动免费政策,但黑龙江交通部门的最新回应是:未发布过除夕高速免费的消息,将按照交通部的统一部署,大年初一开始实行高速免费。

  由于今年春节长假不包括除夕,所以除夕高速路不免费通行,符合国家政策的规定。然而,考虑到不少人从除夕就要开车踏上回家旅程,如果当天高速公路坚持收费,不但会加重人们的经济负担,恐怕也会加剧道路拥堵,给人们回家与亲人团聚“添堵”。舆论呼吁有关职能部门考虑公众的实际需求,出台除夕高速公路免费通行的规定,也呼吁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让利于民,主动实行除夕免费通行措施,体现了人性化的诉求,值得引起重视和认真对待。

  舆论呼吁免费有道理,但不免费却符合规定,矛盾如何协调?交通部明确除夕不实行免费,各地表示将执行统一规定,此前一度“松口”的地方也立即“改口”,足见除夕能否免费并非小题大做,而带有相当的复杂性和敏感性。因为严格说来,高速公路能否实行免费政策,不应由政府部门说了算,而应当由高速公路的经营管理主体说了算。目前国内高速公路经营管理主要有三种,第一种是政府投资修建并直接经营管理;第二种是政府还贷公路,一般由政府控股经营管理;第三种是“引入社会资本”,由在国内或海外上市的高速公路公司经营管理。

  第一种情况最好办,政府部门作为经营管理主体,可以直接决定高速路是否免费。第二种情况,政府在是否免费问题上具有部分决定权。第三种情况,按照上市公司内部治理和市场化运作的要求,由高速公路公司股东决定是否实行免费,政府对此应予充分尊重。后两种情况特别是第三种情况中,对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因免费通行而减少的收入,政府应通过财政补贴或其他优惠政策给予弥补——若高速公路公司为履行社会责任,主动提出不要求弥补,这种特例另当别论。

  我国的高速公路中,第一种情况占比最小,政府能够直接决定是否免费的高速路也占比最小;第二种情况也已不多见;第三种情况占比最大,越来越多原本由政府直接管理或控股管理的高速公路,通过转制和在海内外上市成为“公众公司”,从此逐步远离公路作为社会公共服务产品的基本属性,而确立起以利润最大化为惟一目标的经营原则。我国高速公路发展成为资本市场上的“高速板块”,这在世界上几乎是绝无仅有,高速公路经营性有余而公益性不足,已经演变成为一种“中国式高速路困境”,使得节假日能否免费、贷款还清后是否延长收费等本应由政府主导的公共决策,变成了主要由高速公路公司决定的市场行为。

  目前,政府直接投资管理的高速公路虽然很少,但这部分道路的免费通行应成为常态,节假日及除夕更不能例外。从长远看,2012年全国交通运输工作会议提出“公路两个体系”计划,发展以普通公路为主、提供基础性普遍服务的非收费公路体系和以高速公路为主的收费公路体系。今后应重点发展由政府投资的非收费公路体系,以减轻高速公路收费造成的民生负担,充分满足“除夕高速免费”之类民生诉求,尽早走出“中国式高速路困境”。 □潘洪其

[责任编辑: 杨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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