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些年,个别国企对高管人员发放过高的薪酬,使其与社会平均收入水平以及企业普通员工薪酬差距明显拉大。尤其是在经济下行压力依然较大的当下,公众期望国企高管的薪酬的制定与发放更加规范、科学、合理,使国企高管的薪酬与责任相契合。
虽说国企高管的薪酬并不缺乏操作规范,但仍被公众质疑,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这些规范在制定的过程中,往往采取闭门造车的方式,没有采取开门求解的姿态,没有广泛听取公众和国企员工的意见。
当然,不能只从薪酬的绝对数量来判定国企高管的薪酬是高是低,而应主要看其业绩如何。如果一味苛责,将国企高管薪酬限制在较低水平,表面上看似公平,实则违背了企业管理责、权、利相适应的基本规律。国有企业大多规模庞大,管理者的决策动辄事关上亿元国有资产的安危,责任重大。如果不为这些管理者设计明确客观的薪酬激励制度,轻者,高管们会不思进取,降低国有资产使用效率;重者,就会动歪心思,运用手中的权力自肥。
国企高管并非不能拿高薪,但国企高管年薪必须体现“奖优罚劣”的制度,少数国企“只奖不罚”或者自行制定高管薪酬理应予以制止。应当对国企高管薪酬予以规范和量化,让高管的收入变得透明化,而不能搞“暗箱操作”。在制定国企高管薪酬规范过程中,应该将薪酬标准交由社会来评判,尤其是让国企员工对此拥有发言权。
[责任编辑: 杨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