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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制度如何“更加公平可持续”

2014-02-24 09:08 来源:中国青年报 字号:       转发 打印

  全国“两会”召开在即,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会长宋晓梧预测,社会保障的话题依然会是今年代表委员和民众关心的焦点。

  在2月22日举行的“中国社会保障30人论坛年会”上,关于养老金双轨制的话题,几乎被参会的百名专家、政府官员共同关注。

  养老金双轨制是计划经济时代向市场经济转型期的特殊产物,按照现行的制度,公务员的退休金是退休前工资的90%。企业人员从社保领取养老保险,许多人退休后拿到的养老金约为在职工资的60%。

  马年春节后第一个工作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合并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建立全国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这则消息迅速得到媒体的热捧,最打动人的解释是,“长期以来执行的养老保险双轨制要并轨了”。

  但多位专家很快出面解释,认为这是个别媒体对政策的误读。因为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到的是,城乡居民的养老保险,也就是农村享受新农保的农民和城市里享受城镇居民保险的市民间的养老保险要实现统一。过去几年间,全国有10余个省已经实现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统一。而长期双轨运行的是城镇职工的养老金,也就是企业、事业单位和机关的养老金。

  在中国社科院研究员郑秉文等专家看来,一些媒体的乌龙解读,也体现了公众对社保公平问题的迫切要求。但从现有的政策看,取消养老金双轨制还没有明确的时间表。

  在中央层面的文件中,关于社保的表述正在发生变化。国家发改委就业与收入分配司副司长纪宁说,党的十八大报告中关于社保的表述是,“坚持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全面建成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而在十八届三中全会的决定中,提出的改革目标是,“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

  尽管两个文件相隔的时间不长,但关于社保的改革目标有了从“全覆盖”到“更加公平、可持续”的变化。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中国人民大学教授郑功成认为,这种变化背后的逻辑是,我国的社会保障体系已经实现制度上的普惠,公平的问题凸显出来,亟待通过制度安排来化解。

  当下,养老保障的双轨制问题饱受诟病,但在宋晓梧看来,现有养老保障制度有一定的历史渊源。他说,2003年之前,社会保障实际上是国有企业改革的配套措施,在国企改革攻坚战的历史条件下是正确的,但难免使政府的注意力集中在国有企业职工身上,对城镇其他人员照顾不够,也使农村的社会保障制度长期难以进入视野。

  宋晓梧说,近年来,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突破了为国有企业配套的局限性,从为全体公民提供社会保障的角度进行体系建设,覆盖面有了大幅度提高。从过去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职工等一部分群体有保障,到全体公民合理享有保障,这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历史性进步。

  宋晓梧指出,应该承认,过去长期积累的基本保障不均等问题还十分严重,突出表现在城乡之间、区域之间、不同社会群体之间,不仅基本保障待遇不公平,甚至还存在基本社会保障逆转趋势,既初次分配的差距,不但没有被社会保障缩小,反而扩大了。尽管自2004年以来,国家连续多年提高企业职工的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并且缩小两种制度设计本身造成的差距,但企业退休人员仍然意见很大。双轨制还给民办教育、民营医疗机构的发展带来了障碍。

  宋晓梧说,如果说以前人们更关注不同群体社会保障有无的问题,今后人们将会更关注不同群体社会保障的水平高低问题。

  郑功成认为,养老金双轨制毕竟是历史的产物,已经成为公众最不满意的制度之一,再不改革,会导致公众对社保制度的信任危机。

  在“中国社会保障30人论坛年会”上,郑秉文等多位专家都认为,要使社保制度更加公平,最需要提上改革议事日程的就是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障改革。郑秉文说,十八届三中全会的决定中还提到了要推进事业单位的改革,而机关事业单位改革是倒逼养老保障制度深化改革的契机,既可使企业职工受益,又可促进建立多层次的养老保障体系。

  郑功成更是直接呼吁,尽快建立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将遭受诟病的养老金双轨制送进历史。他表示对社保制度未来的改革持乐观态度,但也提醒,不能因为区域之私、部门之私、群体之私来阻碍改革。

  本报北京2月22日电

[责任编辑: 王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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