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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养老机构投保责任保险

2014-03-13 10:36 来源:南方日报 字号:       转发 打印

  据新华社电 民政部12日发布消息称,民政部、中国保监会、全国老龄办日前联合下发《关于推进养老机构责任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鼓励养老机构投保责任保险。

  意见指出,养老机构责任保险应当覆盖老年人从入住养老机构开始接受服务的全过程。要明确保险责任免除情形和除外责任,参考相关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合理确定保费标准、赔付方式、责任限额和争议解决方式。鼓励各地根据实际,制定补充条款或扩大保险范围。要建立费率浮动机制,实施等级费率和经验费率,促进养老机构提高经营管理水平,避免责任事故发生。

  意见强调,对于财政部门给予的保费补贴、公办养老机构的保险费用应当列入预算管理,严格专款专用。

[责任编辑: 杨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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