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昆高速湖南邵阳段“7·19”特别重大道路交通危化品燃爆事故已初步确认有43人遇难,国务院调查组已开展调查。初步披露的情况表明,有关安全生产制度未能得到有效遵守,是此次事故损失重大的重要原因。
面对频发的安全生产事故,我们并不缺少相关管理制度规定。正如此次事故当中,危化品运输要用什么车、用什么人、走什么线路、在哪些时间走,相关部门早就制定了一整套细致全面的制度。如果运输危化品的货车严格遵守这些规定,这起事故可能就不会发生。
而事故造成40多人死亡的惨重损失,也与大客车没有落实相关规定有关。国务院2012年下发的《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规定,长途客运车辆凌晨2点至5点应停止运行或实行接驳运输。如今,“闽BY2508”大客车却把有关规定甩在后面,最终酿成惨剧。
每次事故发生以后,有关部门几乎总会组织“突击式”、“地毯式”的监督检查,这样的措施,属于吸取教训、紧急巡查,对于预防更多事故发生当然必要。但是,如果平时的监督检查以及抽查做到位,还会有重大事故之后的突击检查吗?惨剧后的突击检查,又能开展多久?
人命大于天。落实安全生产制度,绝不能只有“三分钟热度”。始终绷紧安全生产的弦,将落实规定的监督检查渗透到安全生产各个环节,加强预防综合治理,狠抓规章制度落到实处,才能减少事故发生,换来出行群众平安。(新华社记者 刘良恒、陈文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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