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媒体报道,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审计署近日发出通知,决定从今年8月份起,在全国深入开展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肃财经纪律和“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
“小金库”挥霍公共资财、滋生权力腐败的社会危害众所周知。此次由国家层面发起对各类“小金库”的新一轮围剿行动,再次彰显中央政府务实践行八项规定、持续推动反腐倡廉的坚定决心,堪称契合民心所向、顺应大势所趋的重大举措。
应该说,中央对隐藏于行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小金库”现象十分关注,其治理风暴更是此起彼伏。资料显示,改革开放后的30多年间,我国曾先后开展了三次较大规模的全国小金库清理检查活动。1989年为期的3个月的清理行动共查出各种小金库资金10.01亿元,占到当年财政收入的0.38%;1995年通过对21万户企业和单位的重点检查,共查处违规资金40多亿元,占当年财政收入的0.6%;2009年的第三次检查更是持续了3年之久,全国纳入治理范围的单位多达111.99万个,涉及“小金库”金额到达315.86亿元。
盘点三次“小金库”围剿行动,其治理范围越来越广、查出违规金额越来越多的成绩单令人欣喜,不过,令人欣喜的治理“成绩单”,也从侧面反映出“小金库”问题的多发性、普遍性和严重性。也许,只要有公共资金流动,只要有“大公”与“小公”的存在,都恐难抑官员们积攒“私房钱”、私设“小金库”的雁过拔毛冲动。由此人们也不难想象“小金库”治理的艰巨与长久,尤其是在反对“舌尖”浪费、遏制“车轮”腐败、打造清廉政府的当下,严格“小金库”治理更有着不言而喻的现实与深远意义。
依据人们的常识和经验解读,“专项治理”自当不无广范围、大兵团、强力度等“风暴性”特点,其关注度、高压性、震慑力等优势毋庸置疑,且这种集中式治理的确顺应了社会的关注焦点。但值得反思的是,这种明显带有阶段性和突击式特点的“专项治理”,也暴露出对公共财政预警性监管与常态化治理的机制缺失和监督缺位,并且往往会给人们一种“一阵风”的侥幸与错觉。
值得期待的是,这次“小金库”专项治理似乎表现出异乎寻常行动创意,除了加大财务监督和审计监督力度,强化专项检查,抓好“三公”经费、会议费等预算管理外,特别强调了“切实严肃财经纪律,真正从源头上斩断奢侈浪费等不良作风的“资金链”。这有望为“小金库”的进一步治理发挥釜底抽薪的遏制功效。
斩断“小金库”资金链,就需要彻查其资金来源和作弊手段,切实完善公共财政的预算管理和监管程序;强化财政收支的过程透明与项目公开,以科学周延的财务管理机制,堵塞预算资金的跑冒滴漏;尤其要强化对领导审批权力的制度监督,充分彰显财经纪律的尊严性和惩罚力,这既当为“小金库”专项治理的题中之义,更应是遏制“小金库”屡禁不止势头的治本之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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