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丰的中国传人这几天确实有些“拉风”。
曾师从世界著名经济学家、新规制经济学奠基人让·雅克·拉丰的张昕竹,12日因违反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专家咨询组工作纪律被解聘。值得注意的是,张昕竹还拥有《反垄断法》起草者之一、中国社科院数经所所长助理、中国社科院规制与竞争研究中心主任、天则公用事业研究中心学术委员会主席等身份。
据报道,在国家发改委对美国高通公司进行反垄断调查的敏感时段,张昕竹收取了高通提供的600万美元资金,不仅为高通辩护,而且为其编写了厚达数百页的报告文件,该行为违反了《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专家咨询组工作规则》的规定:“维护专家咨询组的声誉,不得从事与履行专家咨询组职责利益冲突的活动;未经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同意,不得以专家咨询组成员身份从事与履行专家咨询组职责无关的活动”。
对此,张昕竹近日在回应中断然否认了收取高通高额报酬的说法,继而称为高通提供咨询并不违反工作规定,认为这与发改委对高通进行反垄断调查之事没有利益冲突。“如果我给发改委做顾问了,当然就不能给高通做咨询了,但是并没有”;“就好比我给死刑犯做了辩护,任何案子都有正方和反方,不能连说话的权利都没有吧?”张昕竹辩称。
记者认为,张昕竹的上述说法值得商榷。
尽管他没有给发改委做顾问,但他此前是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专家咨询组的成员。该委员会是国务院的议事协调机构,负责协调商务部、发改委、国家工商总局等三大反垄断机构的相关行政执法工作等事宜,这三个部门的主要领导都担任该委员会的副主任。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专家咨询组不仅要为商务部的反垄断局服务,还要为反垄断委员会的另外两家主要组成机构——发改委和工商总局的相关反垄断司局提供咨询服务。
在这种背景下,一边为反垄断委员会提供咨询,另一边又在反垄断委员会的重要组成机构发改委对高通进行反垄断调查时,为高通提供咨询和辩护,这能说没有利益冲突?这就好比一家上市公司的独董为该公司的竞争对手出主意,帮助对方在商业竞争中打败自己任独董的上市公司。如果这也叫没有利益冲突,岂不是滑天下之大稽?
在此种情况下,发改委当然有权利向国务院建议解聘其反垄断委员会专家咨询组成员资格,而不必等到聘任到期日。因此,张昕竹的“为死刑犯辩护”的比喻也很不恰当,更准确的说法应该是:在为死刑犯辩护时,张正反方通吃。
当然,在此过程中是否收取高通高额报酬,尚需相关部门进一步查证。如果是子虚乌有,就应该还其清白;如果有确凿的证据证明确有其事,那就不仅仅是违反工作纪律那么简单了。证券时报记者 尹振茂
[责任编辑: 杨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