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代”税款手续费是各级税务部门支付给代扣代缴、代收代缴、委托代征单位或个人的手续费。自2002年起,“三代”税款手续费纳入预算管理,由财政通过预算支出统一安排,不再从税款中直接提取或退库。
2011年以来,由于多重因素叠加,“三代”税款手续费收支矛盾逐渐显现,主要表现在:
一是收不抵支情况严重。以宁波国税系统为例,“三代”税款手续费缺口逐年增大,截至上年末的手续费缺口已超过4000万元,而近3年年均手续费支出预算仅千万左右,在此水平下仅弥补以前年度手续费缺口就需要近4年,收支矛盾已极其突出。
二是法律风险不断加大。由于长期拖欠“三代”税款手续费导致的行政诉讼不断显现,且税务部门多败诉,法律风险越来越大,对政府形象也有不良影响。
造成以上局面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一是预算安排增长有限。因目前的预算编制还无法完全摆脱基数加增长的模式,每年安排的“三代”手续费预算支出虽然稳步增加,但仍远远不及实际手续费需求的快速增长。
二是支出结构不均衡,代扣代缴税款增长迅猛。调查发现,支出增长并非税务部门“主动”作为的结果,更多是由于“被动”增加。从支出结构上来看,委托代征手续费金额所占比例很小,而由于涉外企业发放股息红利、支付借款利息和特许权使用费等导致代扣代缴非居民企业所得税,以及“营改增”后外轮代理企业代扣代缴增值税等形成的手续费增长尤为迅猛。
三是手续费比例固定,单笔金额未设上限。由于代扣代缴非居民企业所得税及“营改增”后外轮代理企业增值税金额普遍较大,而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代扣代收代征税款手续费的通知》(财行[2005]365号)规定,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手续费比例一律为2%,没有上下浮动空间也未设置金额上限,常出现单笔手续费过高的情况,有些甚至达到上百万元。
为此,我们提出以下建议:
一是增加“三代”税款手续费预算安排。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调整经常性项目支出之间的预算分配,根据实际手续费支出需求,尽可能增加预算安排,逐年压缩目前的手续费缺口,缓解收支矛盾。
二是适时调整政策,降低手续费比例。代扣代缴手续费的支付对象是“扣缴义务人”,代扣、代收税款是一种法律义务,并且付出的成本较低,适当降低手续费比例也合情合理。如参照“委托金融机构或邮政部门代征个人、个体及实行核定征收税款的小型企业的税收”支付的代征税款手续费比例,可改为不超过1%。同时,给予基层税务机关确定手续费比例的自由裁量权,方便其依据手续费预算规模,制定合理的手续费支付比例。
三是手续费单笔金额上限控制。由于代扣代缴和代收代缴税款与代征税款的付出成本及承担法律风险不同,可进一步对代扣代缴和代收代缴税款手续费实施单笔金额上限控制,以控制手续费支出持续快速增长。
[责任编辑: 李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