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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经网]范冰冰飞走4.35亿?胡乃军:明星公司收购猫腻多

2016年06月29日 09:22:00  来源:中国经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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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唐德影视发布公告称,将终止收购范冰冰旗下公司无锡爱美神影视文化有限公司,转而与其共同出资成立子公司。相比两个合作方案:前者是让范冰冰拿到4.35亿元。而后者,范冰冰还要自掏腰包,拿出1530万来注册一家新公司。有业内人士表示,这次收购即便唐德影视自己不暂停,也有可能像暴风科技一样被监管部门否了,相关部门已经意识到此类收购案的风险及对行业的负面影响力。

  对此,中国经济网评论员胡乃军在《我财经》节目中表示:“监管部门在适当的时候做一些否决是正确的,因为关于重大资产重组,是有一些指标化要求的,比如上市公司收购一个企业,要求收购企业的总资产要达到至少上市公司总资产的50%,营业收入达到上市公司的50%,收购价格不能低于5000万元等一系列量化指标。现在一些明星成立的公司,它的注册资本、营业收入根本达不到这样的要求。”

  “还有空对空的问题,就是上市公司收购一个明星公司,这个明星公司的明星的片酬就成了这个上市公司的收入,而这个片酬转过来又变成明星所在公司运作的股权,转来转去,对社会也好,对资本市场也好,没有创造任何价值,那么对于广大持有股份的股民来说,这是不公平的,你没有创造价值,我怎么看到你公司的前景呢?”胡乃军说。

  此外,现在很多成立影视公司的明星已经定型了,已经在市场上达到了一定的高度和水平,把他们说得太好了。但是投资讲的是增量,而不是存量,他们太好了就意味着增量很有限,那么未来怎么能够保证更大的投资性收入、更大的投资回报来回报投资人呢?

  所以不论是从量化指标,还是从空对空的嫌疑没有创造价值来看,再一个从未来增量来看,这样的一些盲目的所谓上市公司,收购一些明星影视公司,确实是不合理的。那么证监会已经叫停了一些,有一些就会知难而退。让范冰冰拿1000万成立一家公司问题不大,但是将来能不能再收入几个亿,那就取决于这个公司运作的好不好。如果真的运作好,资产和收入达到了标准,那个时候会有A股上市公司来收购,但是一定要用实力,用投资回报,用资产收入,用价值来回报市场和股东,这样才有吸引力,而不是简单的凭借名气,让空对空在收购市场发生,这个是不应该的。(中国经济网记者 贾佳)

[责任编辑:李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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