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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享经济火爆 险企入局“蹭热点”

2017年04月17日 13:15:00  来源:国际金融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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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共享单车领域,保险公司可以做三件事。一是,为参与共享经济的个体提供风险保障;二是,降低运营过程中的责任风险;三是,降低运营过程中的道德风险对公司长期运营产生的影响。

  共享经济有多火?看一看排在地铁站边上的一排排小橙车和小黄车便可知晓。更不用说已经成为“独角兽”的滴滴出行和神州专车。

  根据第三方机构最新预测:2016年,共享经济的交易总额达3.45万亿元。怎么理解这个数字?2016年,中国房地产的交易额创下历史纪录,达到13.4万亿元。诞生仅3年的共享经济已经在数量级上追上庞大的房地产体系。

  共享经济这么火,嗅觉灵敏的保险公司该如何“蹭热点”、挖商机?

  运营商出面投保意外险

  众安保险是第一个吃螃蟹的。

  日前,众安保险与北京摩拜科技有限公司(下称“摩拜单车”)宣布,双方达成战略合作,协商订立保险协议,将为摩拜单车的用户提供全面的保障。

  双方商定,在合同列明的保险期限内,因被保险人销售的商品或提供的服务造成消费者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的;导致依法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或给付义务的,保险人将根据保险合同的相关约定负责赔偿。

  具体而言,在保险期间内,因被摩拜单车所提供的自行车自身原因而导致消费者使用过程中发生意外伤害事故,并因该意外伤害导致其身故或残疾,或者造成第三方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经司法、行政等部门判定生效的,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将由众安保险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这是共享单车市场中,首次由运营商出面向保险公司投保,为其用户提供全面保险保障。

  ofo共享单车紧随其后,为每位规范用车的用户购买了用车保险,即被保险人(用户)遭意外伤害,可申请报销合理且必要的医疗费用,经判定,若符合被保条件,可获得最高1万元赔偿。在规范使用ofo共享单车的骑行过程中,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身故或残疾,可申请按国家标准赔偿,经判定,若符合被保条件,可获得最高30万元赔偿。

  趣保网首席运营官李霄光在接受《国际金融报》记者采访时说:“在共享单车领域,保险公司可以做三件事。一是,为参与共享经济的个体提供风险保障;二是,降低运营过程中的责任风险;三是,降低运营过程中的道德风险对公司长期运营产生的影响。”

  简单说,第一件事是为参与共享经济的个体提供风险保障,这件事保险公司已经开始做了。但赔付率非常低。

  “一方面,大部分共享单车的用户只要不是大事故,不会去找保险公司理赔;另一方面,即使理赔,用户对赔付流程根本不了解,运营商的客服形同虚设。”李霄光分析。

  最近的几起理赔案件已经证明了这一点。日前,厦门市叶女士因ofo单车刹车失灵,在下坡时重重摔在地上,导致鼻骨骨折和右眼球挫伤,缝了十几针。事故发生后,叶女士拨打ofo客服电话一直处于忙音,随后求助媒体得到回应。ofo共享自行车的工作人员承认在工作上存在纰漏,对于叶女士的医药费会全额理赔。

  责任险车损险无人问津

  “目前,我们只跟摩拜单车签订了合作,预计本月底,这项合作会进一步升级。与此同时,还会有另一家共享单车加入。”众安保险有关负责人向《国际金融报》记者透露。

  升级合作是否意味着众安保险要开始做第二、第三件事呢?

  第二件事是保护运营过程中的责任风险,本质上是运营商预防不可预计的责任问题产生的风险,比如,单车撞死路人,或者单车引发的社会问题造成的财产损失,也就是通常所说的责任保险。

  “保险公司迟迟没有进入这个领域,是因为共享单车在这个领域的需求不旺盛。”李霄光告诉记者,“相比之下,网约车在这个领域的诉求比较明显,因为汽车造成第三者责任的概率比较大,危害也更大,财产损失更高。”

  第三件事是保障有人损坏共享经济里的公共财产。在李霄光看来:“这部分业务风险较大,保险公司不敢接。共享单车的数据资源都掌握在运营商手中,保险公司没办法获取数据就无法厘定风险。”

  相比之下,网约车保险的“玩法”更简单,都有成熟的商业保险产品与之对接。

  不过,神州专车司机向《国际金融报》记者透露:“目前,网约车仍有一部分私家车,并非营运车辆,购买的是一般商业保险,一旦发生事故,乘客和车主均可能面临理赔风险。而且,虽然有些平台声称为专车购买了保险,或赠送保险,其实将保费部分转嫁给了司机,部分转嫁给了乘客。”

  事实上,对于网约车保险,保监会曾给出过理赔风险提示。

  保监会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局提醒:预约车辆如为非营运车辆,一旦发生事故,乘客和车主均可能面临理赔风险。

  根据《保险法》第52条,商业车险条款一般约定:因被保险机动车被转让、改装、加装或改变使用性质等,被保险人、受让人未及时通知保险人,且因转让、改装、加装或改变使用性质等导致被保险机动车危险程度显著增加而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不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

  目前,有一定数量的非营运车辆以家用车性质投保,却有偿提供“专车”、“拼车”等营运服务,并未与保险公司就变更车辆使用性质协商一致。其在营运过程中发生事故造成乘客伤亡、车辆损毁的,保险公司可依法拒赔。

  与此同时,保监会提醒,赠送保险的保障范围一定要看清。经核实,有手机应用软件公司已与保险公司合作为预约出租车提供“承运人责任险”、为代驾服务提供“代驾人责任险”来保障乘客利益,但保监会也发现部分应用软件公司存在虚假、夸大宣传,请广大消费者仔细阅读保险条款,对保障范围做到心中有数,以免上当受骗。

  此外,保监会曾叫停部分保险公司与滴滴的车险合作,保监会和保险公司都未披露叫停合作的具体原因。此前,与滴滴在车险方面存在合作关系的保险公司有5家,分别是平安产险、太保产险、国寿财险、阳光产险与众安保险。

  不过,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业内人士告诉《国际金融报》记者,很有可能是与费用、补贴过高有关。

  当然,除了上述三件事,保险公司还能有多种参与方式。比如,有一些用户在不损失自行车的情况下可能会做出不太好的行为,喜欢改装或者是锁车,希望把这辆车变成私有,这里面有产品责任险可以做,以保证因产品而产生的重大风险;又比如,产品的延保可以做,相当于手机的延保一样。

[责任编辑:郭晓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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