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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中国式过马路”下月开罚

2013-04-11 10:33 来源:法制晚报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国式过马路”将从“五一”后开始真正处罚。记者今天从本市多个交通支队、大队了解到,治理行动设置了缓冲期,。

  按照《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行人违反交通信号处10元罚款,非动车违反交通信号处20元罚款。同时记者了解到,处罚由交通民警进行,罚款需现场缴纳,协管员只是协助处罚。

  “如果只是纠正、劝阻,震慑作用不太大,但如果实行罚款,操作起来也很有难度。”一线民警表示,机动车有驾照和行车本,还有电子管理手段,不接受处罚验车换本都有限制;行人和非机动车只能靠现场管理,但行人和非机动车太分散,管理有一定难度。(记者 谢璐)

[责任编辑: 雍紫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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