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中国台湾网  >  经贸  >  京津唐及环渤海  > 正文

北京9月起不认证将暂停社保待遇

2014-05-07 14:20 来源:北京商报 字号:       转发 打印

   从今年起,北京的异地居住人员领取社保待遇的资格协助认证工作,将首次可以通过网上认证的方式进行,未经过认证的人员自今年9月起将暂停社保待遇。

   市人力社保局相关负责人昨日透露,本市从2010年起开展了社保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工作,居住国外和居住外埠的社保待遇领取人员需要出示材料进行认证。为了减少参保者办理手续的环节,从今年起,本市将利用异地退管系统开展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协助认证工作,异地人员不必再两头跑腿或邮寄材料了,认证工作可以通过网上操作。

   2013年12月31日(含)前按月领取北京市社会保险(障)待遇非本市户籍或长期在异地居住的人员,均须参加2014年度的异地资格认证。住地已开通网上认证的,领取待遇人员将收到参保地寄发的“网上认证表”,居住地尚未开通网上认证的,将收到“回寄认证表”。领取待遇人员在收到认证表后,应在规定的期限内携带相关材料前往目前居住地的县(区)级社保经办机构或其认可的街(乡)社保所进行资格认证。此外,本市社保经(代)办机构将于2014年9月起暂停支付未按期反馈认证结果人员的社保待遇。(记者 李子君)

[责任编辑: 林天泉]

视 频
  1. 浙江惯偷钞票点烟被抓 称“穷得只剩钱”

    浙江惯偷钞票点烟被抓

      近日,浙江义乌一名男子在网上不断炫富,还用百元大钞点烟...

  2. 江宜桦重申彻查岛内油品市场

    江宜桦重申彻查岛内油品市场

    关注台湾食品油事件

股 市
台湾| 大陆
    台股17日开盘涨44点 为8538点
服务专区

投资流程办事指南往来手续联系我们Q&A

关于我们 | 本网动态 | 转载申请 | 投稿邮箱 | 联系我们 | 版权申明 | 法律顾问
京ICP证130248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391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7219号
中国台湾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