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互联网金融高管近日透露,在政府和学术机构、业界的一次座谈会上,监管层透露,银监会、工信部、公安部、网信办即将发布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下称《办法》)中设置了借款上限。
网络借贷应以小额为主
去年12月28日,《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出台,并作出18个月的过渡安排。网贷之家近日联合盈灿咨询发布的《2016年中国P2P网贷行业半年报》显示,2016年上半年共有515家平台退出这个行业,其中出现跑路、提现困难、经侦介入等现象的平台为268家,良性退出的247家。
据悉,将出台的定稿版《办法》第十七条明确,同一自然人在同一网络借贷信息中介平台的借款余额上限不超过人民币20万元,在不同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借款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万;同一法人或其他组织在同一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平台的借款余额上限不超过人民币100万元,在不同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平台的借款余额上限不超过人民币500万元。
《办法》称,网络借贷金额应当以小额为主,网络借贷信息中介应当根据本机构风险管理能力,控制同一借款人在同一网络信息中介及不同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的余额上限,防范信息集中风险。
房地产融资项目或受影响
拍拍贷总裁胡宏辉认为,上述规定会对“大单”较多,比如涉及房地产项目融资的P2P造成影响,而有些所谓“大单”本来就是被银行“踢出来”的容易坏账的项目。
几家欢喜几家愁。一家业务中有不少房地产融资项目的P2P公司董事长表示,这样的安排不符合市场需求,会很难实施。记者从其官网发现,不少推荐一栏的融资项目金额超过千万。最终的监管细则何时真正落地呢?一位接近监管层的人士表示,应该是明年2月左右,也就是“互联网金融专项整治”结束之后。
[责任编辑:葛新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