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日报》记者获悉,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外汇管理局5日联合发布《关于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境内证券投资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称,将对RQFII境内证券投资额度、资金账户、资金收付等实施监督、管理和检查。
联讯证券首席研究官付立春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该《通知》对RQFII在境内投资的相关主要方面都给出了明确的可操作具体方案。整体来看比较市场化,没有过多的限制规定。这也为RQFII大规模进入中国资本市场,打下了一个便利的环境基础。
《通知》指出,同一RQFII可委托不超过三家托管人。委托多家托管人的,应指定一家托管人作为主报告人,负责代其统一办理投资额度备案和审批申请、主体信息登记等事项。
外汇局对单家RQFII投资额度实行备案或审批管理。RQFII在取得证监会资格许可后,可通过备案的形式,获取不超过其资产规模或其管理的证券资产规模一定比例的投资额度;超过基础额度的投资额度申请,应当经外汇局批准。境外主权基金、央行及货币当局等机构的投资额度不受资产规模比例限制。
RQFII投资额度实行余额管理,即人民币合格投资者累计净汇入资金不得超过经备案或批准的投资额度。
“RQFII投资额度挂钩资产规模,这意味着其资产规模增长,获取的额度也会相应增加,A股市场有望迎来更多海外投资资金。”一位业内人士表示。
《通知》表示,RQFII发起设立的开放式基金,可由托管人根据申购或赎回的轧差净额,每日为其办理相应的人民币汇入、汇出境外的手续。其他产品或资金可在锁定期结束后,委托托管人办理有关资金汇出入手续。
付立春认为,对于把外币换成人民币以及人民币收益的结算,《通知》也给出了更加细致可行的方案,从而有助于促进人民币的可兑换和国际化。
《通知》指出,除开放式基金外,RQFII其他产品(或资金)投资本金锁定期为3个月。本金锁定期自人民币合格投资者累计汇入投资本金达到1亿元人民币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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