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报》4月12日刊发《银监会重拳治理“三套利”遏制资金空转 锁定同业、理财等业务》一文。文章指出,近日,银监会下发的《银行业金融机构“监管套利、空转套利、关联套利”专项治理工作要点》引发市场关注。此项工作被业内人士称为“‘三套利’专项治理”,有明确的时间表: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在2017年11月30日前全面完成自查、“上查下”以及监管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和问责工作,并形成报告报送监管部门。
清明节前,在同业存单发行量屡创历史新高的悸动中,银行业迎来了季度末MPA大考;近期央行连续十余个交易日暂停公开市场操作的安静里,等来的却是金融机构“监管套利、空转套利、关联套利”专项治理的“大杀器”。联系不久前债券质押政策进一步收紧等消息的坐实,我们不难发现在整个资管领域,技术上的闪转腾挪已经越来越受掣肘。流动性拐点面前,靠天吃饭、靠流动性挣钱的余地也越来越小,对于一些已经有路径依赖、牌照依赖的中小金融机构来说,钱还能不能挣?究竟怎么挣?已成资管界普遍关心的问题。
与监管套利相关的一系列问题并非我们所独有,成熟如美国,其商业银行在州层面和联邦层面之间的监管套利行动也广泛存在。但在中国,由于对结构性金融较为严格的管制,上述主流监管资本套利模式并不多见。
将资产从银行账户向交易账户划转是监管资本套利的主要模式。曾有人推测,在极端时期银行交易账户大约有将近80%的资产,源于监管资本套利目的的账户转移,相当于降低银行资本充足率近2个百分点。配合这一“迁徙”,我们见到过太多的横跨几个行业监管,眼花缭乱、层层嵌套包装出来的金融产品。与此同时,监管规则却“政出多门”,呈现出一种“弥散”的状态,无法聚气聚力。不同种类的金融产品得以分别“选择性”适用各自的监管规则,其发行条件、募集对象、审批条件和程序、信息披露要求、投资风险分担、资金使用要求、监管措施以及法律责任等方面的内容均是“各自表述”,从而使得监管套利机会闪现。
“一行三会”虽“守土有责”,彼此之间权力边界也算相对清晰,但就监管现状而言,“多头行事”给监管部门带来的一个显而易见的负担就是“重复劳动”和由此带来的立法与执法资源利用的不经济。
各金融机构的产品在法律性质上虽高度相似,但监管规则却并非统一制定,而是由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各行其是,大多基于各自部门工作需要的考量而出台适用范围有限的监管规则。这样很容易使得金融市场监管活动的整体有效性大打折扣,更无法束缚金融机构业务活动游离于监管体系之外的天然冲动,弱化资本监管效率,增加系统性风险。
我们有理由认为,“三套利”等旧路逐一被封,将悄然改变整个金融业的生态结构。它不仅将从技术上限制同业的盲目发展,还将令表内表外套利无桥可渡,从而整顿通道业务。“影子银行”拉长的“影子”必将在强光下逐渐矮小甚至消失,资金脱虚入实也有了可能。
否则,举目望去,都是价格战的喧嚣,做什么都是俗套,去哪里都是窠臼,有套利的钱好挣,哪里还用得着什么创新?此刻监管思路的转变,既是鼓励金融创新,也是顾全国家当前经济大局。“一行三会”监管下的各金融机构应积极研判大势,告别套利依赖,拿出创新举措,最终为实体发展添薪助力。
(作者为公募基金从业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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