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广“农业共营制”
本报讯(记者 张红霞)6月6日,记者从成都市农委获悉,日前,成都市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推广“农业共营制”加快农业用地适度规模经营的实施意见》,拟用5年时间,在全域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进一步推广“土地股份合作社+农业职业经理人+农业综合服务体系”为核心的“农业共营制”,确保2020年全市新型职业农民超10万人,农业职业经理人超2万人。
据了解,成都将在全域构建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机制;引导农户采取土地经营权作价量化入股等方式,成立土地股份合作社;引导和鼓励合作社借鉴现代企业管理制度,落实合作社理事长法人治理机制,公开聘用农业职业经理人,构建“土地股份合作社+农业职业经理人”运行机制。
令人关注的是,该项政策要求合作社社员全程参与生产经营决策,探索保底分红、二次返利、购买保险、风险补助、应急资金支持等多种形式的利益联结机制;支持土地股份合作社按照“大春抓粮、小春抓钱”粮经齐抓的思路组织生产,提高资源利用率、劳动生产率和土地产出率;鼓励合作社发展种养循环、稻田综合种养、一二三产业融合、乡村旅游综合体。
新型农民培育方面,重点从大中专毕业生、有一定文化程度和农业生产管理技能的种养能手及有意投身农业的返乡农民工、城镇居民、复员转业军人和熟悉农业生产经营管理的其他人员中,培养一批新型职业农民,实施农业职业经理人、新型职业农民“双培训”,选拔一批农业职业经理人,并颁发初级农业职业经理人证书。每两年组织对农业职业经理人进行一次考核,对业绩突出的予以提升等级,对考核不合格的予以降低等级或取消资格。
该项政策还大力促进农业服务社会化,鼓励各区(市、县)对接在蓉涉农科研院所,采取政府补贴、有偿服务等方式组建农业专家团队,构建“专家团队+科技推广团队+农业职业经理人团队”的农业科技服务体系。支持成立农业品牌管理委员会,形成“品牌企业+农业基地”的利益联结机制。引导金融机构创新融资贷款产品和服务,探索开发农业经营主体用工保险产品,鼓励对土地股份合作社、农业职业经理人予以授信,化解短期农业生产融资难题。
[责任编辑:郭晓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