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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部门联合发布“以旧换再” 利好汽车产业

2013-09-03 09:26 来源:国际商报 字号:       转发 打印

  日前,多部门联合发布“以旧换再”试点启动通知,将在2013年率先以汽车发动机、变速箱等再制造产品为试点,之后视实施情况逐步扩大试点范围。业内人士指出,此举将对汽车产业形成利好,消费者也将从中受益。

  日前,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质检总局联合发布《关于印发再制造产品“以旧换再”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启动“以旧换再”试点工作,并将在2013年率先以汽车发动机、变速箱等再制造产品为试点,之后视实施情况逐步扩大试点范围。

  这一政策受到车企欢迎。长城汽车技术中心副主任杨红新在接受国际商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这对汽车产业是一大利好,但在引导消费者的消费习惯、提高接受度以及回收渠道等方面,政策层面还需加大引导力度。

  接近商务部人士告诉国际商报记者,政策的落实关键是要保障再制造产品的质量安全。

  消费者是最大受益者

  “消费者通常会认为,再制造产品就是‘大修件’、‘翻新件’,是质量不好的代名词,但事实并非如此。”杨红新表示,目前再制造技术已经比较成熟,出厂产品要经过严格的质量把关,因此,再制造产品并不是消费者传统观念上的残次品。

  在欧美等发达国家,再制造已经有二三十年的发展历史,具备了健全的市场环境,零部件再制造都会被写入产品的用户手册。因此,再制造是大趋势,有利于促进循环经济发展。不过,我国再制造发展时间短,消费者的消费观念难以在短期内改变。特别是私家车再制造市场需求远没有商用车再制造市场需求大。

  在杨红新看来,消费者是再制造产业最大的受益者。原产零部件价格较高,再制造零部件往往只有原产件价格的50%~70%,可大大节省费用。

  同时,回收后的零部件产品要经过严格的再制造过程,包括对旧品进行无损检测和寿命检测,以判断其是否具有再制造价值。如零部件进行再制造,则会采用激光等诸多技术进行修复。最后产成品还要进行严格的出厂检测。杨红新表示:“可以说,消费者是花最低的价格买到了质量较高的产品。”

  杨红新透露,国家已出台了再制造产品标识标准。目前,国家再制造技术标准正在报批中,有望今年内发布。

  诸多产业问题待解决

  2011年,国家发改委确定了国内第一批汽车零部件再制造试点项目。今年3月,国家发改委又公布了包括第二批再制造试点单位共28家,被列入试点的再制造类型主要包括发动机、发电机、变速箱等汽车主要零部件。

  杨红新认为,再制造是一条很长的产业链,需要解决很多问题,包括回收渠道、回收规模、物流、定价、销售渠道和形式、售后服务等。特别是回收来源比较欠缺,在这方面,他呼吁政府给予支持和引导。

  “具备‘渠道+技术’完整产业链的企业适合发展再制造产业。”杨红新表示,整车公司拥有生产工厂、零部件厂、4S店,可以调动上下游产业资源,发动机生产厂也具备这样的优势,适合进行“以旧换再”,而单纯进行技术生产的企业则很难完成。

  再制造具有较高的技术要求和市场门槛。作为长城汽车公司再制造项目的策划人,杨红新早在两年前就开始对再制造政策、技术进行研究分析,并走访国内外厂家,进行调研。为提升技术和产业化水平,公司目前正在做两方面工作:一是技术研究;二是与相关机构合作,对产业经济效益进行评估。杨红新说,“以旧换再”有利于推动节能环保和循环经济发展,符合企业长远战略规划,公司争取在明年底具备产业化能力。(李韶文)

[责任编辑: 雍紫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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