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工商总局1日发布公告称,自今年10月1日起,工商总局将停止实施汽车总经销商和汽车品牌授权经销商备案工作。
停止实施备案工作后,从事汽车品牌销售的汽车经销商(含总经销商),按照工商登记管理相关规定办理,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统一登记为“汽车销售”。根据工商总局公布的备案名单文件,已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登记为“××品牌汽车销售”的汽车总经销商和汽车品牌授权经销商,可以申请变更登记为“汽车销售”。
汽车业内关注到,此举意味着对汽车市场有深远影响的品牌授权经营模式松动。实施近十年的《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确立汽车品牌授权经营模式,由此导致汽车生产厂家对经销商的支配地位。这也是当前汽车业反垄断的一个焦点问题,业内也呼吁修改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办法。
中国汽车流通协会副秘书长罗磊认为,此次公告的发布是工商总局酝酿已久的,主要意义在于“简政放权”。对于车企和经销商来说,日后会大大缩短企业授权经销商的周期。(记者/陈志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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