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黑龙江省交管和环保部门透露,对6年内免车检的车辆,同时免予环保检验。每2年需要定期检验时,当地环保部门依据机动车所有人提供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安全检验合格证明,核发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
自2014年9月1日,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执行非营运轿车等车辆6年内免检制度以来,全省检机动车环保检验出现各市(地)执行不一致的情况,为方便车主检验,确保全省机动车环保检验工作的一致性、规范性,该省机动车环保检验周期暂时参照公安部、国家质监总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和改进机动车检验工作的意见》要求,特别是对6年以内的非营运轿车和其他小型、微型载客汽车(面包车、7座及7座以上车辆除外)执行6年以内免上线检测。
黑龙江省各市(地)环境保护部门将尽快做好机动车环保检验、标志核发等调整工作,于9月15日开始,全省各市(地)机动车环保检验周期全部参照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周期开展工作。
[责任编辑: 林天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