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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汽车销售管理办法》有望明年实施

2014-12-17 14:23 来源:新华汽车 字号:       转发 打印

  原标题:新《汽车销售管理办法》有望明年实施 经销商破壁垒促发展

  新华网北京12月17日电(杜萍萍) 12月16日,商务部委托中国汽车流通协会在北京召开了《品牌管理办法修订座谈会》,并就2015年实施的新《办法》进行了讨论。据悉,《汽车销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最终版本将有望在修改后于明年年初正式实施。

  有经销商透露,此举意味着经销商经营将面向更加多元化的发展,一方面经营更加有自主权,另一方面经营种类也会包含后市场服务等多个层面以及连锁经营等多种运营模式,以此应对目前新车销售速度放缓、利润不高的不利局面。

  据悉,与2005年颁布的《汽车品牌管理办法》相比,新修改的《汽车销售管理办法》最大的特征就是去掉了“品牌”二字。汽车分析师桑之未认为,去“品牌”改“销售”,算是一个重要的进步。随着新的办法即将实施,未来中国汽车流通市场又回到了变革时代。

  根据即将实施的《汽车销售管理办法》,对经销商的授权方式由此前的一年一次,改为5年一次,并自动续约。有评论称,这意味着汽车企业对经销商的年末威胁也将不复存在,同时,厂家的压库、压配件、搭售精品等行为也将得到进一步的规范。

  在政策利好的背景下,已经有经销商开始抢占先机。据了解,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正在积极筹备建设“汽车超市”,初步拟定在张家口地区,届时将会形成奥迪、宝马、奔驰、沃尔沃等多个品牌共同经营的局面。有分析称,庞大此举意在加强在汽车流通领域的渠道影响力,复制国美、苏宁模式。

  据了解,目前的《汽车品牌管理办法》于2005年开始实施,旨在规范品牌经销商的销售行为。但是,伴随目前汽车流通行业的情况变化,加上有些车企对经销商强制实施的压库现象与价格倒挂,经销商生存苦不堪言。在这一背景下,国家相关部门开始着手新的《办法》的修订。今年8月1日,国家工商总局发布《关于停止实施汽车总经销商和汽车品牌授权经销商备案工作的公告》,自今年10月1日起,停止实施汽车总经销商和汽车品牌授权经销商备案工作,成为汽车品牌管理办法修改的前兆。而从昨日举行的《品牌管理办法修订座谈会》获悉,相关的修改工作还会持续进行,具体方案有待进一步明确。

[责任编辑: 赵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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