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新三包法,究竟能不能帮助消费者更好的维权?
从2013年10月1日新三包法实施以来,很多人都对这个问题打了一个问号。
去年3·15期间,今日早报曾联合浙江省消保委等多家单位,对杭城的30多家4S店进行了暗访,并面向全省征集“汽车三包”案例。从调查和征集的情况来看,“三包”政策实施一年多来,消费者的维权状况并没有得到切实改善,而成功退换车辆的消费者案例几乎没有。
不过,这样的状况在2014年发生了变化。2014年经过早报报道最后成功退车的车主就有两位,在这里我们把他们的故事做了一个回顾,希望通过他们的经历能够给其他还在维权路上的车主一些启发。
一个月内,车主遭遇三次变速箱故障
杭州路虎极光车主成功退车
案例
1
路虎极光买来才半年,却在一个月里碰到三次变速箱故障。
2014年11月19日,今日早报重点报道了杭州一位路虎极光车主的离奇遭遇,引起了全国路虎极光车主以及极光潜在用户的极大关注,祁女士也瞬间成了汽车圈的名人。(详见2014年11月19日23版《一个月内,车主遭遇三次变速箱故障》)
祁女士的这辆路虎极光是去年情人节买的,开了8个月,有一天突然发现档位挂不进了,之后显示屏上显示变速箱出现故障。
突然“罢工”的路虎让祁女士非常尴尬,最后向购路虎4S店打电话求助,动用了平板拖车才把车运回了维修车间。
半个月后,车子终于换好了变速箱。当时4S店的售后经理还信誓旦旦地保证,两三年内肯定不会有问题。结果有意思的是,仅仅过了5天,祁女士的路虎极光又一次瘫痪在了路上,原因还是——变速箱坏了。
才过了半个月就又遇到这样的情况,这一次祁女士有经验了,录了一段当时变速箱故障的视频,然后直接给4S店又打了救援电话。
一个月内,遭遇路虎极光三次变速箱故障,筋疲力尽的祁女士跟记者感叹:“感觉自己不会再爱了!”
无奈之下,祁女士也翻阅了汽车新三包法,“根据规定,在保修期内发动机、变速器累计更换两次,或它们的同一主要零件累计更换两次仍然不能正常使用的,可以选择退货或换货。”
祁女士认为,自己遇到的情况符合三包法中关于退车的规定,于是向4S店提出要求退车。后经过多方努力,最终成功退车。
祁女士经验分享:
从退车到现在已经过去了3个多月,不过,这次从购车到遇到问题后维权,直至最后退车成功,我还是有很多自己的感受想跟大家分享,也需要感谢很多人。
我从来没想过,自己期待已久的这些新车,却给我带来了这么大的麻烦。一台50多万的新车,开了半年,变速箱坏了三次。
我有一个习惯,每次有出现问题的时候,我也尽量用手机拍下来或者录下来,后来发现这个太重要了,尤其对后面取证环节上可以派用上场。
为了这事,我和4S店进行了多次交涉,但效果并不佳。后来,我联系了今日早报车周刊和小强热线等专业的汽车媒体,在媒体的关注下,他们才开始重视起这个问题。
退车,不是想退就给退,在这之前我还没有听过新三包法实施后浙江省有成功退车的案例,对我来说压力也很大。
为了弄清这个事情,我开始认真研究起新汽车三包法,对每一条政策法规进行详细解读,不清楚的地方就咨询了身边法律界和工商局的朋友,在得到他们肯定的答复后,开始理性维权。
不过,维权过程并非一帆风顺,遇到最大的痛苦是4S店的人到处踢皮球,从销售经理到售后经理,再到副总经理一路到总经理,就这样一直给你拖着。在这个过程中,恐怕很多消费者在漫长的心理战中已经慢慢磨平了耐心。
但是,我仍坚信在依法治国的背景下,在杭州这样成熟的汽车市场下,在专业的媒体支持下,一定能帮助我解决这个问题。我想说的是,杭州是全国汽车消费最为成熟的市场,我们有钱买车,同时也懂得车,因此我的退车故事本身就非常具有范本价值。
案例
2
玛莎拉蒂开一月修三月
绍兴车主郑女士成功退车
去年9月,早报汽车维权热钱接到了一位绍兴的玛莎拉蒂车主郑女士的投诉,接到玛莎拉蒂这样的豪华品牌投诉并不多,我们马上展开了调查。
郑女士反映,去年5月她在杭州骏意4S店购买了一台玛莎拉蒂吉博力,总共花了100多万。车子只开了一个月,变速箱就出了问题。
于是,她先就近把车开到了绍兴的玛莎拉蒂4S店进行检测。“那家4S店的技术人员跟我说,这个是变速箱的问题,需要升级,但是他们这边还无法解决。”
于是,她又把车子开到了购车的杭州骏意4S来修理。结果,这一来杭州,就再也没有把车开回家。
从郑女士的维修纪录上记者看到,车子送进4S店修理后,在4S店里维修了超过了100天。
郑女士说,车子送进4S店维修了两个多月,交车时间推了四次。万般无奈之下她求助早报汽车维权热线,想让大家一起为她支支招,遇到这样的问题她该怎么办?
早报最早对此事件进行了报道,并且找到法律和省消协有关专家,对郑女士的车子进行分析,建议使用新三包法里的条例进行维权。最终,经过长达5个月的协调,杭州骏意4S店最终同意退车,并一次性支付了郑小姐100余万元的车款。
郑女士经验分享:
花了100多万买了一辆玛莎拉蒂吉博力,却出现变速箱问题,经销商和厂家也迟迟以技术升级为由,并没有给出一个确切的时间表。
我也查阅了新汽车三包,按照条例规定“在家用汽车产品三包的有效期内(不低于2年或者行驶里程5万公里,以先到者为准),因产品质量问题修理时间累计超过35日的,或者因同一产品质量问题累计修理超过5次的消费者可以凭三包凭证、购车发票,由销售者负责更换”。
也就是说,根据这一条规定,我完全可以要求经销商给她更换一台新车。不过,从一次次的交涉过程来看,以及4S店的修理进度来看,不要说更换发动机,仅修理一次就要花上两个多月的时间,所有的主动权都在商家的手上,自己如果想要退车,实在是太难了。
还是非常感谢早报等媒体介入,如果没有媒体介入,我可能不会这么容易就退车成功。通过这件事,也想给车友提个醒,买车还是要看质量,最好是市场检验过的产品。(记者 蓝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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