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唐珩、实习生陈金鸿报道:11日,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布2015—2016年度流通领域汽车轮胎商品质量抽查检验情况通报。省质量监督橡胶制品检验站在全省10个地级市共抽取了72家经销单位的119组汽车轮胎样本,涉及生产企业78家,抽检不合格率为16.8%。其中载重汽车翻新轮胎的抽检合格率仅为57.1%,不合格率较高。
此次抽检发现耐久性能不合格的商品集中在载重汽车轮胎(2款)及翻新轮胎中(1款),标称生产者分别为三角轮胎、山东昌丰、吴川振文鸿大;在胎面磨耗标识的抽检中,2款不合格商品均为翻新汽车轮胎,标称生产者分别为固一力轮胎与梅县梅威轮胎;翻新轮胎标识不合格主要表现在标识非模刻、无出厂检验标记和翻新标记,此次抽检中不合格的有固一力轮胎。
省工商局提醒,消费者在购买轮胎时应仔细检查轮胎是否变形,查看生产日期,不要购买生产日期过久的、行政部门抽检认定不合格的及无CCC认证标识的轮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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