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经济学角度,两位相声演员的争论中更值得注意的恐怕是背后的相声行业存在已久,并且似乎与契约化的市场经济越来越“脱节”的传统学徒制
【财新网】(专栏作家 包特)近日,中国著名相声演员郭德纲和曹云金的争论在网络上引起了广泛的关注。曹云金先生曾经是郭德纲先生的徒弟,后来因为种种原因离开了郭德纲先生领导的德云社相声团队。之后,郭德纲在一些场合以直接或委婉的方式表达了对包括曹云金在内的一些离开弟子“背弃师门”的不满。近日,曹云金则在微博上公开发表长篇文章,列举自己认为之前在德云社受到的不公正对待作为反击。
在两位的言论发表以后,网上的评论非常热烈,双方都有自己的支持和反对意见,也有一些比较激烈的评论者搜集了二人之前相互发表的亲密或感谢言论,讽刺二人“友谊的小船说翻就翻”。
我个人觉得,后一种评论有些过火。事实上,在人类社会的紧密关系里,师徒也好,爱人也好,家人也罢。因爱生恨、因恩生怨的情况实在太多了。无论二人在当下回忆或分享的是如何糟糕的当初经历,以二位近日的成就造诣,想必当初都不是单纯为了赚钱而做这一行的人。其交往中必然还是以对相声事业,和彼此的热忱更多一些。而由于相互付出已经足够多了,也许难免对对方的要求也就更高。而要求高了依然就难免有所失望,有所埋怨。这些负面感受积累到一定程度,即使交往中的人本身并无恶意,也可能导致关系的全面破裂。
以上讲的这些机制从行为经济学上说,可以认为是受参照点(reference point, Tversky and Kahneman, 1991)效应和条件互惠(conditional copperation, Fischbacher et al., 2001)行为的影响。参照点理论认为,人们衡量一件事的好坏,通常不是看绝对水平,而是根据一个参考“锚”来判断的。在两个人的交往中,可以认为,一方对另一方的评价,比如说对自己的付出,可能不是看对方对自己绝对的付出水平,而是相比自己的付出,对方的付出是多还是少。参考点理论很重要的相关理论是“损失厌恶”理论,也就是说,相比1单位收益带来的快乐,人们都是对1单位损失的痛苦印象更深。如果放在交往的情境下也可以认为:相比对方付出带来的满足,对方一次两次令自己失望的经验往往令人印象更深刻。同时,条件互惠理论认为,互惠是一种常见人类行为,一般来说,人们对于互惠的期待是平等付出,但大多数人在实际当中都存在偏袒自己的倾向(self-serving bias),也就是说,人们要么会不自觉比别人少付出一点点,要么会对别人的付出的记忆,记得比自己的付出少一点点。受这两种作用的影响,人们交往的时候,就容易对自己越熟悉越亲密的人要求越高,且出现问题的时候责之越深,甚至最终在关系破裂的时候恨之越彻。
从经济学角度,两位相声演员的争论中更值得注意的恐怕是背后的相声行业存在已久,并且似乎与契约化的市场经济越来越“脱节”的传统学徒制。
学徒制不但在中国存在,也长期存在于西方的早期城市中的手工业。它常常与行会制(guild system)并存。主要特点是形成行业联盟,遏制潜在竞争者,行业诀窍常常由师徒之间秘密相传,学徒在未出师之前既是师父家族企业的员工,也在身份上对一定师父有一定的依存关系。但在一定情况下,受赏识的学徒也可以在师父退休的时候对师父的资产和社会关系拥有继承权。
可以认为,传统师徒制产生的主要原因是早期城市里以及城市周边对于每个手工行业的需求都很小,如果手工业者开展自由竞争,很容易都在价格战中破产,而师徒制大大提高了行业进入门槛,降低了竞争,并在一定条件下给予获得执业资格的学徒更多职业稳定性,从而促进了人力资本投资,这对于保护当时脆弱的手工业和艺术行业都是有益的。但随着城市的发展和城市化的加快,很多城市产业的需求也越来越大,同时,城市化经济提供了劳动者在不同行业之间更迅速地转换工作的机会。在这种情况下,降低行业门槛,促进竞争和劳动力流动的现代合同通常会更有利于行业效率和劳动者福利。
从契约理论的角度,传统师徒关系类似于经济学上说的关系合约(relational contract, Baker et al., 2002)和互联合约(interlinked contract, Badhan, 1980, Braverman and Stiglitz, 1982)。相比常见的条款透明、完备且对于每桩交易“一事一议”的合约,关系合约通常不明确规定每种情况下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而是靠双方不言而喻的默契维系合作;而互联合约则具有某种“跨交易定价”,或者“失之东隅,收之桑榆”的特点。最早的关于印度的互联合约发现,在印度农村,地主既是农民农业上的东家,也是农业信贷的提供者,地主常常在贷款给农民的时候收取比市场利率更低的利率,这虽然单独看起来是亏本生意,但如果结合二者在农业生产里的互动,假如农民在多贷款、拥有更多资本品的情况下会投入更多的劳动,地主在农业生产里收获的增长可能大大超过借贷市场上利率打折的损失。
复旦大学王永钦教授主导的多项研究(王永钦,2006,2009, 王永钦,李明,2009,王永钦,包特,2009,Wang,2009)表明,社会中最优的合约关系形式主要是由社会经济发展阶段决定的。总体来说,在经济发展初期,市场范围比较小,适合产生熟人社会和关系-互联型合约,而随着经济不断发展和市场范围不断扩大,则越来越适合采用适合陌生人社会的现代独立透明合约。但同时,关系-互联合约的解体可能是一个相对长期复杂的过程,有时候,如果贸然认为切断合约的关系性或者互联性,也可能带来问题。比如,关于互联合约的研究就发现,当印度在经济改革时期强制要求地主提高在农业市场上对农民的报酬或分成,按照市场价格定价,结果就造成地主对农民贷款的利率和农药化肥的出售价格都上涨了,农民反而因此受损。
具体到郭德纲与曹云金的个例,一方面来说,要求或者推动传统曲艺行业实行现代劳动雇佣合同可能是市场经济的大势所趋;但另一方面来说,由于曲艺产业涉及很多无形资产,比如原创节目的知识产权,和以类似商业机密的方式保存的行业诀窍,如果相关的知识产权,竞争和商业机密保护的立法不够完备,仓促推动劳动力市场现代化也可能带来利益相关方权益的受损。在这种情况下,伤害的无论是师父还是徒弟的利益,都可能降低双方对创新和人力资本的投入,从而使行业的整体发展恶化。这方面,欧美的文艺娱乐产业和相关立法有很多经验,特别是其中关于在职发明和保密与竞业限制协议(non-disclosure and non-competition agreement)的部分,也是值得我们的主管部门和立法者参考借鉴的。
作者为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经济学助理教授
[责任编辑:葛新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