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10月11日讯 走在路上,如果你看到地上有一个钱包,你捡不捡?
在马路上看到有包,也许真的是有人丢的,还有一种可能,那就是骗子下的套儿。
10月10日,记者在让胡路法院了解到了这样一起案件。这个案件里的捡钱包,可不是普通的捡钱包,而是“摔包”。
“摔包”团伙引老年人“进套儿”
前不久,让胡路区的李大娘,从家附近的建设银行取完4万元钱后,准备回家。
李大娘刚走出银行,她突然发现地上有一个布袋,而且布袋口处,还露出了“钱”。“哎呀!这得有不少钱,这是谁丢的啊?”
李大娘没多想,走上前便捡起了布袋。她往袋子里一看,心里“咯噔”一下,这里面咋有这么多的钱呢?
就在李大娘捡起布袋的时候,一名男子也走了过来,声称自己也看到了这袋子钱。
男子当着李大娘的面查了一下,袋子里的“钱”,足足有6万块。
俩人都捡到了钱,可是这钱并不是自己的啊。李大娘决定报警找失主,可是男子却表示,这些钱是他俩一起捡到的,而且也没别人看到,所以,他想和李大娘把这些钱分了。
李大娘在男子的“诱惑”下,同意“分赃”。
男子带着李大娘来到一个僻静的角落里,与李大娘一起打开了布袋。男子对李大娘说,他也不要那么多,这钱还打着捆,也别拆开了,李大娘如果有钱,给他4万块钱就行了。
男子只要4万块钱,李大娘以为自己占了大便宜。于是,将先前取出的钱,直接交给了男子。俩人“分赃”结束后,男子迅速离开。
打开布袋成沓钱币是“冥币”
回家的这一路,李大娘的心里都在“砰砰”直跳,自己拿4万块钱,换回了6万块钱,这可真是占了一个大便宜。她的手紧摁着布袋,一口气走回了家。
一进家门,李大娘就将事情讲给了老伴儿听,而且一边听,一边打开布袋,拿出了袋子中的6万块钱。
可是,李大娘和老伴儿数钱时发现,这哪是什么钱呢,明明是给死人烧纸用的冥币。
李大娘的脑袋“嗡”的一下,坐在了地上,而老伴儿,也被惊得不知如何是好。
把冥币装到布袋后,李大娘没有耽搁,穿上鞋,就去分钱的地方找寻当时的男子。可是,上哪儿去找啊?那名男子早已不见踪影。
一边等,李大娘一边哭,无奈之下,拨打了报警电话。
无独有偶多名老人相继被骗
就在李大娘被骗后不久,公安机关相继接到多位五六十岁的老年人打来的报警电话,遭遇均与李大娘相同。
67岁的赵阿姨,在龙凤区龙凤商场附近,被几名男子以同样的方法,骗走了1万余元;52岁的孙阿姨,在让胡路区商厦附近,被几名男子以同样的方法,骗走了2万余元。
案件发生后,公安机关迅速展开调查。不久,犯罪嫌疑人王刚(化名),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至此,“摔包”团伙的真正面纱,终于被揭开。
调查中得知,团伙成员在作案前,会事先在银行内、外进行盯梢,他们一般将行骗的对象放在中老年人身上。看到有行骗对象到银行取钱的,或是看到包内鼓鼓的,便开始伺机作案。
首先是有一个人走在老人的前面,故意将装有冥币的钱袋丢到地上,这就叫“摔包”。被骗者捡起钱包后,有人会上前与老人分钱,利用这样的办法,团伙成员共骗取7万余元钱。
“撂白”男子犯诈骗罪被判刑
经让胡路区法院审理后查明,王刚(化名)伙同孙立、张利(化名,二人已判刑)分别在让胡路区等地,以将冥币故意从布兜里掉在地上的方法,诱骗被害人捡拾,再用冥币将被害人随身的款项予以调换,骗取被害人钱财达7万余元。多次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
王刚犯罪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属自首,予以从轻处罚。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王刚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责令被告人王刚向被害人退赔所骗款项。
君子爱财应当取之有道
专骗上了年纪的老年人,这个团伙成员,想得还挺“周全”。他们知道,老年人在遇到这些事情时,没有年轻人那样灵便,就这样,他们以用“冥币”换真钱的方法,骗了好几位老年人。
细想一下,如果老年人不贪这些小便宜,能上当吗?
先说说这些骗子,你们家里也有父母,也有亲戚朋友,这样骗人,你们余心何忍。
有句话说得好,君子爱财,取之有道。有双手,干啥活儿不能挣钱,怎能忍心将手伸向没有太多辨识能力的老年人?如果你的父母也这样被骗子骗,你心里会是什么滋味儿?
再说说这些被骗的老年人,被骗始于爱占小便宜。如果不贪图别人的钱财,怎会被骗子骗?
通过本案,希望提醒市民朋友,不是咱的钱,坚决不要,小便宜,千万不要占,不是有那句话吗?占小便宜吃大亏,您想想看,是不是这么个理儿?(张琳 尤阳)
[责任编辑:葛新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