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学者指出,我国连续十一年上调企退人员的养老金,每年上调10%,这样的调整是普惠的,但却未必公平,甚至出现了“倒挂”现象:
——上个世纪80、90年代的企退人员,由于养老金起步点很低,经过连续调整后,也远低于2010年后退休的企业人员;
——同年参加工作,因年龄不同而退休时间不同,如果没赶上调整的节奏,后退休的养老金反而比先退休的少;
——不同城市的退休人员,由于养老金基数不同,上涨相同的幅度,拿到的钱却差不少,而且差异越来越大。
“养老金以同一增幅连续增长并不科学,因为缴费年限未能作为养老金待遇提高的主要条件,所以会出现‘倒挂’现象。”朱华雄说。
此外,连续调整养老金水平的政策仅覆盖已退休人员,而未退休人员不能享受,也会造成缴费年限短但退休早的人员比缴费年限长但退休晚的人员领取养老金要多。
“对于上世纪80、90年代的退休人员,可以借鉴一些地方经验,以‘加发基本养老金’或其它待遇倾斜措施填补养老金‘倒挂’产生的待遇差。”朱华雄说。
向运华等人认为,应合理确定养老金年度调整的幅度,与现行养老金计发办法衔接,使同等缴费条件的新退休人员与已退休人员年度调整后的基本养老金基本相当,形成基本养老金计发“多缴多得”“长缴多得”。(本栏文图均据新华社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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