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陕西省西安经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公务用车补贴标准明显偏高,个别岗位每月可以享受5300元的补贴,而2013年西安市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150元。该集团负责人回应称,将新配专车改为领取用车补贴,比原来节约很多,对于企业来说是一件好事情。
西安经发集团是一家大型国有独资企业,其经费支出关系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公众关注无可厚非。不难看出,该集团相关负责人之所以说出此番话语,就是认为节约下的钱数多寡,可以作为车改成功与否的衡量标准。这显然忽略了车改的真正目的。
公车改革一头牵着行政人员的切身利益,一头连着公众的敏感神经,若处理不好可能会将好事办坏。近日印发的《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明确提出,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坚持社会化、市场化方向,取消的一般公务用车,可适度发放公务交通补贴,不得以车改补贴的名义变相发放福利。公车改革的好处显而易见,既可以有效遏止公车私用、超配豪华车等乱象,又能减少因买车、聘用司机等所带来的行政成本。
但是,公车改革的关键在于公车如何改、车补如何发、改革到底由谁来操作?假若未把这三者理顺,公车改革的规则由利益相关者自己来定,很容易异化为变相加薪的手段,沦为权力自我分肥的工具。车补也很可能成为变相加薪或隐性福利,不断蚕食公共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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