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2月23日讯 记者张维 网络创业就业研究报告发布会近日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召开,建议将网络创业就业人员纳入国家统计和社保范围。中国法学会社会法研究会副会长、西南政法大学副校长刘俊教授今天在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最大的障碍并非来自现实原因,而是来自于现行法律对于劳动关系的认定标准已不合时宜。
研究结果显示,目前我国网络创业就业总人数约为962.47万人。报告称,42%的个人网店店主、32.7%的企业网店店主没有参加任何社会保险;而网店员工的情况更不乐观,有75.6%的个人网店员工及五成以上的企业网店受雇员工没有参加任何社会保险,推算下来,这一群体将超600万人。
目前,阻碍网店员工享受社保有三点主要原因,一是网店运营资金来自个人,网店经营成本压力较大;二是网店交易规模小,经营收入有限,无法承担社会保险费用;三是网店员工工资水平低,参加社保能力有限。
刘俊认为,网店经营收入低不能成其为不投保的理由,“这一点完全可以通过市场调节,即投不起就不要雇人,就不要开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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