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参考报》记者8日从商务部专题发布会上获悉,商务部当天做出附条件批准微软收购诺基亚设备和服务业务反垄断审查决定。
去年9月2日,微软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与诺基亚签署《股票及资产购买协议》(以下简称协议)。根据协议,微软将收购诺基亚所有的设备和服务业务,诺基亚保留其所有通信及智能手机相关发明专利。去年9月13日,商务部收到微软收购诺基亚设备和服务业务案的经营者集中反垄断申报。
“微软和诺基亚在多个市场存在纵向关联。考虑到交易所涉业务,反垄断审查重点考察了智能手机市场、移动智能终端操作系统市场、与移动智能终端相关的专利许可市场。”商务部反垄断局局长尚明介绍说。
“这个案件的案情复杂,是反垄断法实施以来我们遇到的最复杂的案件之一。”尚明说,该案涉及一些知识产权与反垄断交叉的问题,有很多问题对于反垄断执法带来新的挑战。此外,中国市场受这项并购的影响比其他司法辖区更大,中国需要对这些集中给予更多关注,需要花费更多时间去调查取证和分析。中国是手机生产大国,也是手机消费大国。2012年全球销售的75%的手机在中国生产。2013年,中国智能手机销售总量占全球市场的34%。由于产业规模和市场规模庞大,中国受该交易的影响要高于欧美相关产业。
审查结果表明:微软可能会凭借移动智能设备相关专利排除、限制中国智能手机设备市场竞争。尚明说,微软若提高许可费,中国手机制造商最终只能选择退出市场或者将该成本全部或者一部分传导至智能手机消费者。前者将危害市场竞争,后者则直接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
此外,诺基亚交易后有可能凭借其标准必要专利的许可排除、限制相关市场竞争。诺基亚拥有数千项通信标准必要专利。从专利持有总数和专利持有质量看,诺基亚是通信标准领域的翘楚。诺基亚的移动通信标准必要专利是所有智能手机生产商从事生产活动必须使用的,诺基亚凭借这些标准必要专利拥有对移动设备市场的控制力。交易后,因诺基亚基本退出了手机设备和服务业务,可能存在诺基亚对其标准必要专利收费策略的不合理改变,将导致中国智能手机市场竞争格局的变化,智能手机生产商知识产权的总体成本将增加,并将最终导致消费者利益的减损。
为此,商务部根据申报方提交的承诺方案附条件批准了该案。要求微软持续遵守其向标准制定组织作出的承诺,在公平、合理、无歧视(FR A N D )条件下许可其标准必要专利。就上述标准必要专利,不寻求针对中国境内智能手机制造企业所制造的智能手机的禁令或排除令等。同时要求诺基亚就 标 准 必 要 专 利 许 可 继 续 遵 循F RAND 原 则 ,不 寻 求 不 符 合FR A N D原则的许可条件等。
[责任编辑: 林天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