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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状告浙江宁波城隍庙、莱迪广场 索赔330万

2014-07-08 14:53 来源:浙江在线 字号:       转发 打印

  LV,世界知名奢侈品品牌,旗下的包包,几乎是每个小资女梦寐以求的必备款。

  昨天,宁波中院通报一起刚刚受理的案例,LV品牌所属企业路易威登马利蒂公司(下简称“LV公司”)告城隍庙商业步行街市场(下简称“城隍庙”)和颐高莱迪时尚广场(下简称“莱迪广场”)的经营者,索赔近330万元,成为被告的还有6家售假商户。

  这是LV公司继在北京、上海、广东等多地开展诉讼维权后,首次在浙江“维权”。

  LV公司称,他们在全国各地都有维权代理人或机构,专门在当地监控各种售假行为。

  早在去年7月,LV的宁波代理人就注意到,城隍庙、莱迪广场的商户有售假行为。

  当年7月31日,代理人曾带公证人员,在城隍庙的多个摊位买下假LV皮带、钱包等,售价从65元到278元不等。

  事后,公司向城隍庙市场方面寄送了警告函,要求市场采取有效措施制止商户的售假行为。

  当年12月,代理人再次造访市场,依然从多个摊位买到了假冒LV商品,包括之前卖假货的几个商家。

  今年5月,LV公司再次向市场寄送警告函,要求市场采取措施。

  一个月后,公司代理人第三次从该市场的6个摊位买到假货。

  在莱迪广场,代理人也前后买到过三次假货,其间寄送过两次警告函。

  LV公司认为,售假商户明显侵犯公司注册商标专用权,应立即停止侵权并承担相应赔偿。

  小商户持续重复售假,城隍庙和莱迪广场作为市场开办者、管理者,疏于履行管理职责,为商户的侵权提供便利和帮助,应该承担连带责任。

  目前中院已经受理该案,将择日开庭。

  浙江和义观达律师事务所傅凌志律师认为,这次LV公司的胜算比较大,我国商标法规定,市场管理者如果故意为侵犯商标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也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目前宁波一些市场销售的仿冒奢侈品不仅限于LV,像Gucci、Prada、Chanel等被仿冒的也不少。

  昨晚快报记者前往城隍庙和莱迪广场,发现已几乎不见带有“LV”标志的商品销售,但带有“Prada”、“YSL”等字样的包包依然随处可见。

[责任编辑: 王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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