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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放红利还是违规闯关?跨境电商“即买即提”被叫停

2015-01-29 07:43 来源:新华网 字号:       转发 打印

  注册地海关否认“叫停”还不到24小时,一度引发关注的广州美悦优选保税展示店就在1月26日深夜发出声明,表示“(店内)保税区只保留样品在门店给客户体验”。在市场看来,这是“现场购买提货保税品”所谓跨境电商业务创新被划了休止符。此时这家跨境电商实体店试营业才4天。

  “让改革红利惠及全民”——1月下旬开始,不少广州市民的微信朋友圈被“广州首家保税店试业”这条消息刷屏了。美悦优选宣称,他们依托广州跨境电商服务改革试点城市身份而开在市中心的“保税店”,不仅可以享受境外购物低价优惠、货物直接从广州保税区发出,还可以实现保税商品现场买单提货、订单数量没有限制等购物便利。

  一些跨境电商人士将其形容为“保税前置”,认为这是跨境电商平台在海关的监管之下,把通常偏置郊外保税仓“前置”到城市中心,通过对消费者的“网购流程”进行压缩、实现“线下直观交易”,“是一种利用政策、合理避税的消费模式”。

  然而,社会上关于这一做法的合规性质疑也随之而来。该店的注册地海关于25日晚间紧急发布通报表示,这一业态创新实际上只是一家“体验店”,而非直观意义上的“保税店”或“免税店”,同时海关对保税展示交易和跨境电子商务商品也分别适用不同的税收征管模式,并不像外界推测的那样全部按行邮税征收。海关表示,对相关业务正在核查之中,“合规的大力支持,违规的应该纠正”。

  26日晚间,商家对外通报表示,从27日开始,保税商品只保留样品在门店给客户体验,店员会引导辅助顾客网上下单,商品全部从广州保税区仓库发出。

  此次“跨境电商业务创新”最终触礁,在监管部门和零售业界人士看来,触及监管制度“红线”是核心原因。

  据介绍,按照现行规定,国内进口跨境电子商务总体分为两种:一种是消费者通过跨境电商平台直接从境外购物的B2C模式,商品进境时消费者按照个人物品报关并缴纳行邮税;另一种是俗称的B2B2C模式,即电商企业整批进口货物存放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或保税物流中心,经网上销售后,电商企业将消费者购买、支付和物流等“三单信息”发送海关后,对于个人自用合理数量范围内的,海关按照个人物品征收行邮税后放行。

  另外,按照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有关政策,保税区内货物要出区销售,企业应缴纳货物关税和增值税等进口环节税并办结海关手续;“经海关同意,企业在提供税款担保后将保税货物运到区外进行展示,展示期间发生交易的,企业仍然需要缴纳货物关税和增值税等进口环节税,这种情况不适用征收行邮税。”广州海关副关长赖树佳说。

  “在跨境电商监管业务改革深入推进的当下,广州保税店风波具有样本性意义。从表面上看,这是一个‘保税区外能不能开保税店’的监管争议,但深层次看,它凸显出当下监管部门在如何界定跨境电商业务‘个人合理自用范围’这个根本性问题上正遭遇越来越突出的挑战。”广东省跨境电子商务协会执行会长刘智勇说。(记者 王攀)

[责任编辑: 王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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