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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在推进电子商务立法 网店售假第三方要负责

2015-03-10 13:29 来源:西安晚报 字号:       转发 打印

  针对公众关心的网购假货问题,国家工商总局局长张茅9日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记者会上说,网络交易不是法外之地,第三方交易平台要对网店切实负起责任,加强自律和内部监管。

  “我们日常消费中有10%是通过网购来的,网购确实方便了消费者,促进了消费。我本人也网购。”张茅说,但网购同时也存在夸大宣传、假冒产品较多、商品退货较难等问题。

  他表示,要加快法治建设,正积极推进电子商务立法。同时,要完善监管方式,也要和电商、互联网企业更好地沟通,既听取他们的意见,也要求他们进行自律。

  “互联网交易平台要担负起重要责任,网络交易要按照法律和规矩来办,要讲诚信、讲信用,维护消费者权益。”张茅说,促进网络购物发展,必须规范。在规范中,必须加强政府和企业的沟通与合作。

  张茅说,必须增加企业违法成本。让卖假货的企业无法经营,甚至被罚得倾家荡产,我们的市场秩序才能有根本好转,假冒伪劣产品才能逐步消失,侵犯知识产权现象才能减少。

[责任编辑: 王君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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