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茅台日前发布关于《珍酒与茅台的不解之缘》一文的声明:茅台酒和珍酒在品牌、品质、工艺、酿造环境、口感和文化等方面,都存在本质差异,根本不能混为一谈。实践证明,离开茅台镇生产不出茅台酒。针对异地实验之话题,早有历史定论。这种不顾历史真相,不尊重客观事实和误导社会大众的行为,应当坚决抵制。
此前有关媒体刊发《珍酒与茅台的不解之缘》,文中称珍酒与茅台“颇有渊源”,“可以说珍酒即茅台,茅台即珍酒”。
[责任编辑:李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