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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比例持股未公告 莫高股份三股东遭调查

2016年11月21日 09:25:01  来源:北京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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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商报讯(记者 马元月 实习记者 高萍)因三度举牌,莫高股份(600543)二股东遭证监会问询是否有意谋取公司控制权,在市场上闹得沸沸扬扬之后,莫高股份的三股东又因超比例持股而未公告遭到证监会的立案调查,莫高股份也因此再一次成为市场热议的话题。

  在之前遭二股东增持之后被三度举牌的余波还未散去,11月19日,莫高股份发布公告称,11月18日公司收到股东宁波宏创和永新华韵电子邮件通知,11月17日,宁波宏创、永新华韵因涉嫌超比例持有莫高股份未公告,根据证券法有关规定,被中国证监会决定立案调查。 目前,宁波宏创及其一致行动人永新华韵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939.3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15%,是公司的第三大股东。

  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智斌表示,持股比例每增减超过5%需要公告披露,超比例持股未公告指的是增减5%没有披露。鉴于宁波宏创及其一致行动人永新华韵目前合计持有的股份超过9%,此次的超比例持股未公告指的是在整个过程已经超过10%后,不管是减持了还是增持了,就是股东在持股比例达到10%的节点的时候没有披露。对于这种行为,如果查证属实,证监会会给予行政处罚责任,罚款顶额是60万元。不过,这种情况证监会可能不会进行顶额处罚,会有其他方面的处罚。如果违规行为有直接责任人,会对直接责任人给予一定的罚款,甚至做出市场禁入等的处罚,王智斌如是说。

[责任编辑:葛新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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