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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大营改增试点 通过总体减税促进产业升级

2013-02-04 09:13 来源:新华网 字号:       转发 打印

  来自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消息说,2013年我国最重要的一项结构性减税举措,就是扩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改革试点。目前,已有河北、河南、山东、江西、湖南、新疆等十多个省区市申请加入试点。

  据悉,这项工作一旦在全国全面推开,将结束增值税与营业税并存局面,营业税将成为历史。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这一改革将给中国经济和企业带来什么?哪些行业从中受益?

  通过总体减税,促进产业升级

  这一税改2012年在上海率先试点,随之北京、江苏、安徽、福建、厦门、广东、深圳、天津、浙江、宁波、湖北等省市也进行了试点。仅一年时间,改革试点已覆盖全国“半壁江山”。

  财政部部长谢旭人1日表示,目前全国纳入试点范围的纳税人已超过100万户,12个试点省市共为企业直接减税426.3亿元。

  从试点情况看,这是一项总体减税的改革,参与试点的小规模纳税人普遍实现减税,减税幅度达到40%。一般纳税人中部分企业税负有所上升,但权威统计显示,12个试点省市增税企业所占比例有所不同,但最高不到10%,一般在5%左右,并呈下降趋势。

  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院长高培勇指出,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既是重要的宏观调控手段,也是经济结构调整的重要手段。

  以上海为例,受益于此项税改,该市去年第三产业增长了10.6%,三产增加值占全市GDP首次突破60%,拉动经济增长6.2个百分点。

  “营改增”的减税原理,在于取消了重复征税。我国是世界上少数存在营业税的国家,并对于货物和劳务交易同时征收增值税与营业税,而世界上170多个国家和地区只征收增值税。

  增值税的主要特点是以销项税减去进项税,让纳税人只为产品和服务的增值部分纳税;而营业税则通常按照营业收入总额和适用税率直接征税,不能减除进项税额。

  举例来说,一家文化创意企业制作一项作品,除了人力资本投入外,还投入资金购置软件、电脑、图像等设备。在两税并存的情况下,企业购置设备不能抵扣增值税,而销售产品仍需缴纳营业税。营业税改为增值税后,只对产品和服务增值的部分缴税,因而企业更新设备转型升级的动力更强。

  中小企业税负,普遍获得减少

  有分析显示,“营改增”一旦全面推开,其带来的减税规模将是上千亿级的。那么,究竟哪些企业会从中受益呢?

  “从各地试点情况看,改革受益最大的是小规模纳税人,也就是中小企业和小微型企业。参与试点的这类企业税负普遍下降。”财政部有关负责人指出。

  “营改增”方案规定,年销售额500万以下个人和企业都被划分为小规模纳税人,相比原来3%至5%营业税税率,增值税率为3%,所以税负减轻是显而易见的。

  作为一家典型的“营改增”试点企业,浙江嘉兴秀洲区首信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财务人员夏驰丰介绍,“营改增”前,公司每月应交营业税23534元,“营改增”后,应交增值税为19055元,税负减轻明显。

  然而,这一改革中受益的不仅是中小型企业。从长期发展看,下游企业购入行业服务可以抵扣进项税额,总体上有利于增加对行业服务的需求。

  上海财经大学公共经济与管理学院教授胡怡建认为,“由于增加了下游企业的增值税进项抵扣,营改增可以说是‘改在服务业,惠及工商业’。”

  据分析,增值税逐步取代营业税,不仅涉及目前已列入的现代服务业,还会涉及餐饮、娱乐、金融等传统服务业。

  税负的总体减轻会不会导致服务业价格下降?专家指出,减税无疑为降价增加了空间,但价格是多方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根本还在供求,也要看企业自己的选择。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认为,此项税改消除了重复征税,企业可以向专业化细分和升级换代迈进。同时,企业和流通领域的税收成本降低,有利于降低最终产品和服务价格。

  变被动为主动,企业如何应对?

  随着“营改增”试点扩大,参与税改的企业,更新设备和增加研发投入等,将获得更多的税收优惠。中央已经明确将扩大营改增试点地区和行业范围。企业如何顺势而为,借此改革加速转型升级?

  东南大学财务处处长任卫时给记者算了一笔账,按全年测算,东南大学每年研发经费约为5亿元,按照试点前5.65%的营业税率应交税2600万元以上,“营改增”试点后,大学每年税负在1500万元左右,减少了1100多万元。

  融资租赁业在此改革中迎来利好。安徽省兴泰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郝敬开告诉记者:“过去厂商租赁合作很难打开局面,两端增值税中间营业税,打断了链条,‘营改增’后链条打通了,对细化产业分工有积极意义。”

  专家认为,如果企业抓住这一契机,将一些生产性服务业转为外包,部分生产性服务业可从制造业中分离出来,有利于促进产业链的细化产业,提高制造业核心竞争力。

  但“营改增”并非一项普惠政策,在交通运输业和有形动产租赁业会出现部分企业税负增加的现象。一些试点省份将会出台相关政策给予财政扶持,帮助有关企业平稳转换税制。

  财政部财科所副所长白景明认为,部分企业税负增加这一现象并非税制设计的问题,随着试点行业的逐步扩大,抵扣链条完整,相信这一问题将逐步解决。

  “无论从征管技术角度来看,还是从税制设计角度看,‘营改增’推广条件已经具备。目前的政策体系完备,试点已经成熟,应加速推行。”白景明说。  

[责任编辑: 雍紫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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