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国债市场健康发展,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证监会近日发出通知,决定开展国债预发行试点。
通知规定,国债预发行,是指以即将发行的记账式国债为标的进行的债券买卖行为。国债招标日前4个法定工作日至招标日前1个法定工作日可进行国债预发行交易。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为开展国债预发行试点的指定交易场所。财政部会同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前公布开展国债预发行试点的具体券种。 (记者李丽辉)
[责任编辑: 王君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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